勞工失能給付原規定,超過45歲女子若切除子宮不得申請失能給付,但為消除女性歧視,勞動部今天公告刪除年齡限制,並增加切除單側卵巢或睪丸的失能給付項目,4月上路。
根據現行規定,如果被保險人原有生殖能力,在加保生效期間因傷病割除兩側卵巢或子宮,導致不能生育,且當時年齡未滿45歲者,可申請失能給付,若超過45歲者則不能申請失能給付。
不過,為符合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勞動部今天公告修正法規修正「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第3條附表,除了刪掉45歲的年齡限制外也調整失能給付項目。
根據法規,原本子宮切除為11等級失能,失能給付天數為160天,修正後則分為3個等級,若是切除兩側卵巢或是喪失兩側睪丸將維持11等級失能;若是因傷病切除子宮、因瘢痕致陰道口窄狹陰莖不可能插入致性行為不能、陰莖大部分缺損或瘢痕等畸形,則列為12等級失能,給付天數為100天。
另外,法規也新增切除單側卵巢或是睪丸的失能給付項目,為13失能等級,給付天數為60天。
根據勞動部預估,相關法規修正後預估一年將增加新台幣4.6億元的支出。
根據試算,假設一名勞工的月投保薪資為4萬5800元,若這名勞工切除兩側卵巢,失能等級為11等級,給付金額約為24.4萬元;若是切除子宮,失能給付等級為12等級,約為15.2萬元;若切除單側卵巢或是睪丸,則為13等級,為9萬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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