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推動部分負擔改革,未來至醫學中心及區域醫院領取第二次、第三次慢箋,每次得多付一百元,至於地區醫院、診所、藥局維持免收,或部分負擔較低。但社區藥局藥師擔心,許多大醫院基於經營考量,不願意釋出處方箋,直接註明「藥品不可替代」,有些醫院則不幫在其他地方領藥的病人掛號,這類情況恐愈普遍,逼著患者回到原醫院拿藥。
社區藥局藥師沈采穎感嘆說,「健保是以醫院為中心」,藥局採購藥品,當然贏不了醫院,病人只能盡量適應醫院,想改到藥局領藥,醫院卻不願意釋出處方。
例如,眼疾病人長期點青光眼藥水,醫院換藥後,病人點了不舒服,想至到藥局領原先的藥,醫療院所卻拒絕釋出處方箋。病人為了換回原本的眼藥,只好到處打聽,換醫院、換醫師,才能順利用藥。
沈采穎說,許多醫學中心只相信自己藥劑部對藥品的把關,即使釋出處方箋,上面仍註記所列品項「不可替代」,就算藥局有著同成分、同劑型、同含量的替代藥,病人不敢至藥局領藥。
北部一家醫學中心「綁」病患的手段更高明,慢性病人如果第三次領藥沒回醫院,醫院就不幫下次回診掛號,變相讓民眾回醫院領藥。
衛福部健保署說,若有上述情形,民眾可向衛福部部長信箱、醫事司、健保署等單位提出申訴。
台大醫院心臟檢查室主任、高血壓學會理事長王宗道說,降血壓、降血脂的藥種類繁多,只要是經客觀數據證實可替代的藥,在臨床經驗上病人療效都不錯,只有百分之五以下的少數病人抱怨效果或副作用有差異。但無論吃什麼藥,都應定期回診、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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