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食藥署今天公布,民眾檢舉「勤發醫用液態氧氣」未經檢驗就出貨給南部醫療院所,共60瓶問題醫用氧氣將於11月3日前回收;業者涉違反藥事法,可開罰新台幣3萬至200萬元。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公布最新產品回收訊息,勤發特殊氣體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勤發醫用液態氧氣」,未經檢驗就放行,無法確認品質,須於11月3日前回收。
食藥署品質監督管理組科長傅淑卿接受媒體電話聯訪表示,勤發特殊氣體股份有限公司位於屏東縣,上月接獲民眾檢舉,食藥署於10月上旬派員機動查核,現場發現有30批、共60瓶醫用氧氣產品已出貨,卻無檢驗紀錄。
傅淑卿說,醫用氧氣須經醫師處方才能使用,大多出貨送往醫療院所,透過系統可由液態轉變成氣態,提供低血氧的病患氧氣。
傅淑卿表示,依規定醫用氧氣須經檢驗才能出貨,若未經檢驗,氧氣純度可能不足,或甚至填充錯氣體。而本次問題醫用氧氣估計大多提供給南部醫療院所,但實際受影響的院所仍待業者回收報告才能得知。
傅淑卿說,因業者已涉違反藥事法,依規定可開罰3萬至200萬元,目前已要求業者即起暫停生產此產品,並繳交回收與改善報告,至於業者是否涉及刑責,則由屏東縣衛生局進一步調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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