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記者黃玉芳╱台北報導】
人工水晶體明年起有差額負擔的上限,民間團體雖肯定健保署的美意,但指出上限定價標準仍太高,目前普遍使用差額負擔的心臟血管支架,也應該趕快訂定上限價格。
包括血管支架、人工髖關節、義肢、心臟瓣膜、人工心律調節器等,目前都可以自付差額,但各醫院對於差額負擔的品項訂價混亂。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表示,健保署「為德不卒」,上限定價方式「沒有邏輯」。
滕西華說,醫材與藥品不同,並非上市時間久或醫療院所採購量大就會便宜,訂上限就是避免價格哄抬,訂定時應考量醫材的功能、價格的一致性,以及民眾的可負擔率;健保署以目前收費標準分布的90百分位值定價,恐怕會有定價太高的疑慮。
健保署醫審及藥材組科長周清蓮說,訂價要考量醫院買得到、廠商願意賣,在明年實施後,會逐年檢討人工水晶體的上限價格是否合理,再做調整。同時在人工水晶體之後,將會逐項將其他差額負擔的類別訂出上限價。
【2014/10/09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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