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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有異見!切子宮不代表失能殘障

【聯合晚報╱記者陳麗婷╱台北報導】

切除子宮領給付爭議,勞動部將大幅修正,擬採全面放寬標準、刪除女性45歲門檻,但分三級給付。有婦產科醫師質疑,婦女切除子宮並不代表失能或殘障,「根本是歧視性補助待遇,不尊重女性的說法」;更擔心放寬標準,將造成切除子宮者增加,甚至讓台灣淪為「無子宮國」。

開業婦產科醫師李茂盛表示,子宮切除後並不會影響工作與生活,因此國外都未將婦女切除子宮視為殘障、失能;若視為失能,等於不尊重女性。

他也認為,取消年齡限制恐會鼓勵婦女開刀摘除子宮,過去臨床上常碰到有女性生過小孩後,碰到子宮肌瘤、卵巢瘤等問題,因逼近45歲,就拜託醫師切除子宮請領給付;然而,現在醫學發達,除非是威脅生命的腫瘤、拿掉肌瘤仍出現血經等問題,才有必要考慮拿掉子宮。

有後遺症 不建議拿子宮

李茂盛提醒,摘除子宮可能會產生一些後遺症,有人會有膀胱下墜感,稍微咳嗽或打噴嚏就會漏尿;有人因此影響夫妻性生活,甚至認為自己是「無子宮的女人」而出現憂鬱症狀,因此不建議亂拿子宮。李茂盛說,如果真的保障婦女權益,應針對婦女較常見的疾病、手術,分輕中重度給予不同層次的補助。

不過,台灣婦產科醫學會秘書長黃閔照則表示,國內切除子宮比率其實未比國際間高,且健保對於手術等給付都會進行管控,對於不必要的手術也會進行核刪,應不會造成亂拿子宮等問題。

對於勞動部規畫分三級給付,他認為,婦女因病拿掉子宮,就等於不能生小孩,為何還要分三級給付,應該一視同仁、同一給付。

憂鬱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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