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廖明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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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廖明義
【文/詹廖明義提供】
日本的周產期死亡率大約是千分之2.9,孕婦死亡率10萬分之4.2,這些2010年的數據似乎都是全世界最低,因此近年才會出現產科醫療有「安全神話」之說 ~!
一般民眾忽略醫療有諸多不確定性,把孕婦生產很安全當作理所當然;因為有這樣的神話,當事者及家屬對生產的安全度要求很高,不輕易放棄醫療,醫師容易被追究責任,因此訴訟率高且巨額賠償的案例也多。
產科醫師人力在這些高風險的條件下,陷入惡性循環,於是為了改善這個產科危機,「日本產科醫療補償制度」於2009年1月1日終於誕生了。
當初是把它設計成為一種無過失補償制度,簡單而言,因生產時發生醫療事故而使Baby罹患重度腦性麻痺時,不管醫療機構有無過失,皆給予補償日幣3,000萬的制度。
實際上它的功能即是,提供給部分的重症腦性麻痺寶寶的家屬某程度的救濟,因為即便是確定通過補償,受害者仍可提出訴訟,醫療糾紛並沒完全解決。
此制度是由厚勞省,委託財團法人醫療機能評價機構(JCQHC)辦理,針對懷胎滿33週後出生,體重達2,000公克以上,呈現重度或極重度身心障礙,確定不是因遺傳因素所造成的案例,但滿28週出生且臍帶動脈血,有代謝性Acidosis的情形也有被認定的案例。
截至今年10月,共有128例的原因分析報告書被公告於www.sanka-hp.jcqhc.or.jp,這與當初試算的補償對象(大約是5年500-800人),仍有一段距離。
一旦通過審查的案例,可獲總額3000萬日圓,其中600萬為開始照護的準備金,餘額以每年120萬,連續支付20年的方式撥款,以分擔終身照護費用。
本制度的資金來源包括政府的補助及孕婦本人,當事者在生產時需多繳3萬日圓,但產後,可在申請生育津貼時補回,所以實際上並沒有增加負擔就可獲得保障。
日本在2010年每天的平均出生數是2,935人,所以目前還剩一大筆錢,是社會關注的焦點。據說增額補償(修訂原辦法)與否,目前還在評估中。本制度之另一缺點是,鑑定報告出爐之前,並無任何機制可以舒解已經緊張,或對立的醫病關係。
除了鑑定是否符合補償的對象以外,中立的第三機構有一「再發防止委員會」可說是為了改善醫療品質的配套措施,受邀的學者會幫忙分析檢討並提出改善建議。
目前發現的問題,主要是與子宮收縮劑的過量使用有關,其他被列入檢討的重點還有胎兒心音的監測不當及新生兒的急救技術(Neonatal resuscitation)有待加強,相關對策與指針(Guidelines)均已被公告周知。
以上制度的未來改革方向,在日本醫界仍然議論紛紛,但相信還是會朝向以病人為中心的基本原則,與日本人特有的價值觀~安全並要安心,互相對應,病安工作者們當然是樂觀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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