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林思宇/台北報導】
很多病患動手術時都面臨一個難題:使用較高檔的醫材時,病人就必須自付所有的手術費用;或者是健保可以給付所有醫療手術費用,但是,民眾不得自費使用較高檔的醫材。為解決這僵局,健保局公告,十二月起,民眾可以自費換用高檔醫材,健保局仍會給付其他的手術費用。
目前健保住院同病同酬包裹式的給付制度(Diagonosis Related Groups,DRGs),治療某類疾病,健保局就給付醫院一固定金額的醫療費用,在此原則下,若民眾想自費換裝高檔醫材,就只能全部放棄健保給付,所有手術費用都得自費,也常引發病患和醫院間的爭執。
中央健保局組長沈茂庭指出,這一百五十四項住院DRGs制實施兩年多,病人和醫師都抱怨,想要用新式的骨釘、骨板,健保完全不給付,如果要全額自費,即需負擔高達新台幣十餘萬到廿萬元的醫療費用,醫材市場也因乏人問津,業者叫苦連天。
健保局決定放寬,在「全健保」和「全自費」之間,找到「可自費選材、健保給付其他」的第三條路。沈茂庭說,病人將可使用自費醫材,其餘仍由健保負擔,醫院須開收據,向健保局請款時,不可重複申報醫材。
不過,為避免亂收費,沈茂庭說,健保局要求醫院提供醫材報價,以了解市場行情,以免民眾被敲竹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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