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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糾紛先調解 醫師公會:雙贏

【聯合晚報╱記者李樹人╱台北報導】

衛生署制訂「醫療糾紛處理法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李明濱深表「樂觀其成」。他指出,許多病患動不動就要告醫師,實施強制調解制度,增加溝通管道,可以創造雙嬴。

李明濱說,醫療糾紛案例越來越多,造成專科人力失衡。許多醫師因為怕被告,不願意選擇急診、外科、婦產科。不救,可能自己沒事,一救,反而被告。

李明濱強調,目前醫療法明文規定,如果醫師明顯有過失、或故意,影響病人,就必須負起民事賠償及刑事責任。但現在許多人都將醫師看成罪犯,醫療成了犯罪行為,將救人的手術刀當成殺人工具,造成寒蟬效應,影響醫病關係。

「醫療原本就具有高風險!」李明濱指出,醫師搶救急重症患者,難免有死傷機率,但有些病人家屬難溝通,只想打官司。醫界希望透過強制調解,讓更多民眾瞭解醫療的真正意義。

李明濱認為,透過強制調解,應該可以降低訴訟機率,否則告來告去,平均六年官司打下來,不僅病人家屬感到累,也會影響醫師執行醫療行為的心情,對全民都不是好事。

李明濱說,醫病之間應該互信,而非相互猜忌,甚至走上法院。希望醫療糾紛處理法盡速上路,讓醫師擁有一個合理的醫療環境,民眾也能透過公正客觀的第三者,爭取應有的權益。

婦產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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