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記者黃玉芳╱台北報導】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表示,醫改會成立十多年來,每年都接聽400到500通醫療糾紛電話,醫師怕被告,民眾又何嘗喜歡上法院,但家屬往往在第一時間連關鍵的病歷資料都要不到,只好被迫訴訟。若沒有任何配套,冒然限縮醫療人員的刑事責任,恐怕民眾求助無門的狀況會越來越嚴重。
醫改會建議,應強化衛生局調處的效率,降低民眾走上司法途徑,同時對高風險科別,可考慮設計救濟補償制度,例如近來研議的「生育風險補償基金」,救濟在生產過程導致產婦、胎兒重殘、死亡的個案。並成立醫療鑑定單位,萬一遇到爭議事件,讓民眾不必上法院也能獲得專業判斷。
醫改會研究員張雅婷表示,醫改會曾分析醫療糾紛申訴電話,發現家屬往往是想瞭解真相、而非要賠償。但醫院的申訴窗口往往徒具形式,給了一點慰問金後,就要家屬簽切結書。到了各縣市衛生局的調處,卻沒有強制雙方參加,連醫院不派代表也束手無策。
醫改會不認為應該把醫師當成罪犯調查,但還是必須考慮到民眾的困境。冒然就讓醫療行為除罪化,遇醫療糾紛民眾很難解決問題,反使醫病關係越來越緊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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