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張嘉芳/台北報導】
器官捐贈分配,最快下月改採「從急從近」原則,除了依疾病嚴重程度,還會考量區域性,若重病等級相同,器官優先分配給同區患者。
現行器官分配,僅以疾病嚴重度排序,全國等候者再依序分配。受台大誤植愛滋器官事件影響,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多次開會討論器官分配原則,要求修改「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的器捐分配管理辦法,計畫將全台分為北、中、南、東四區,區域內醫院有器官優先使用權。
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董事長李伯璋表示,國內器捐來源有限,不少患者等待多年。不過,有時候醫院好不容易勸募而來的器官,卻得給其他醫院使用,出現「南心北送」情形,對勸募醫院不公平。
此外,器官移植有時效性,運送器官過程須配合交通工具。李伯璋說,高鐵半夜沒行駛,長途運送難免影響移植。
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說,器官區域分配新原則,相關辦法預計下周預告,若沒意見,最快六月中下旬公告實施。
鑑於國內洗腎患者眾多,為推廣活體捐腎風氣,衛生署也委託器捐中心,透過網路籌設活體器官移植分配中心。
石崇良說,目前活體器官移植限五親等內親屬才能捐贈,未來擬擴大器捐範圍,讓器官移植者的五親等內親屬,可與另一名器官移植的五親等內親屬互相配對,即媒合兩大家族間的器官。但石崇良說,網路活體器官移植分配以腎臟為主,捐贈者也須無償提供。這項提議還會廣徵社會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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