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林佩均/潭子報導】
蔡姓婦人11日騎乘單車遭機車酒駕男子追撞,送醫急救,前天下午院方宣告蔡婦腦死,蔡婦家屬表示,「願意捐出媽媽身上器官」,遺愛世間。昨天上午順利進行器官摘除手術,將有6個家庭受惠。
警方表示,手術進行中,潘男不斷向蔡婦家屬道歉「對不起…對不起…」,蔡婦女兒則認為潘男年紀輕、不懂事,不責怪他反而不斷向檢察官求情,「我不希望他被關、再給他機會」,聽到的人不僅鼻酸,也打從心底深深佩服這無私精神。
61歲家住北屯區的蔡金美是慈濟會員,在鄰居眼中是位「開朗、熱心助人」、「不願與他人計較」、「愛作善事」的平凡婦人。11日蔡婦騎著腳踏車出門上班,到潭子區中山路與大新路口遭受後方酒駕機車騎士潘姓男子追撞,頭部重創,緊急送往潭子慈濟醫院。
潘男 (21歲)供稱,晚間替朋友慶生喝了4、5瓶啤酒,隨後各自騎機車陪同朋友回家,行經中山與大新路口先從汽車左方超車,騎回右側「沒注意到就撞了」。警方趕抵現場,測得潘男酒測值0.55毫克,頭部與左腳受傷、機車車頭破損。
蔡婦送醫急救因頭部重創、顱內大量出血,醫生於前天下午4時許判定腦死。蔡婦家屬雖悲痛不已,但仍依照母親生前熱心為民服務的善心,決定昨天早上進行大體器官捐贈,預計共有6個家庭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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