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趙容萱、洪敬浤、陳秋雲/台中報導】
不少婦產科醫師都有被女病患投訴的「前車之鑑」,有的先由女護士詢問懷孕等基本資料,或隔開家屬問診,問診時也得察顏觀色,避免不必要的誤會。
病人自主意識提升,國內已陸續修改規範,訂定「門診醫療隱私維護規範」、「實習醫學生臨床實習指引」等,內容明確規定醫生詢問病史或檢查前,必須顧及病患隱私,若有實習醫師在場,也需當場取得病人同意。
大部分醫院婦產科或診所的做法,女病患問診前先單獨進診間填基本資料,由女護士詢問「是否結婚?有性經驗?是否墮過胎?」等問題,基本資料以紙條附在病歷表上,問診時醫師不必多問,就心知肚明。
署立豐原醫院婦產科醫師黃元德說,要內診或問性行為、懷孕或墮胎等問題,會技巧性把男友、家屬請到診間外,有時女患者面對男醫師無法啟齒,還得請女護士代為詢問。
內診更要小心,會詢問有無性經驗,萬一沒有性行為,貿然內診會弄破處女膜,引起醫療糾紛。不過內診有時是必須的,34歲未婚的患者因流血不止求診,醫師問明她是未婚,請患者找來母親陪同簽下切結書,才予內診,結果確定是子宮內膜癌。
台中榮總婦產科主任周明明說,病患狀況不一,問診要特別小心,曾有女子由現任男友陪同產檢,不願讓現任男友知道她曾生過孩子,希望醫生保密,在這種情況下醫生問診時會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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