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朱敬一/行政院政務委員】
最近數日,有幾位醫界朋友都對行政院推動的「國際醫療」提出看法。衛生署邱署長與我都感謝他們的寶貴意見,但也必須對以下諸項誤解提出回應。
一、醫療該不該有商業思考?有些醫生堅持醫療「只能」是救人事業,一談到價格就玷汙了。這樣的思辨,有點像討論「教育可否有營利思考」,在多元社會絕對不該只有一種標準答案。我個人在全台各地教高中生並捐出所有收入,顯然不是在牟利,但我也尊重那些開補習班營利的不同價值觀。對於醫療行為是否絕不能有營利思考,我與幾位台大醫院大老的看法是:尊重社會多元取向;「即使你對,不表示別人就是錯的」。
二、究竟什麼是「國際醫療」?有人將國際醫療想像為「幫國際人士看病」;這樣的定義與行政院所推動的國際醫療差距不小。國際醫療的三大塊(重症、美容、健檢)中後兩塊均與旅遊有關,幾乎是以三分醫療照護為後盾的七分旅遊業。當我們辦理這泛旅遊業務時,實在不必然要與醫院「急重症照護」做對比,也不能因為若干人做豪華健檢旅遊,就把問題泛階級化。
三、醫院醫生會不會出走?中國大陸有錢人多、醫療品質不佳,以重金向台灣醫生招手,所以有人擔心不辦國際醫療會使醫生醫院出走。其實不止醫界,最近工研院、學界被重金挖至對岸者不勝例舉。有人純憑主觀想像而推論大多數台灣醫護人員不會離鄉背井到陌生環境討生活,甚或依此想像而認為台灣尚不急於布局,這是錯誤而危險的思惟。台灣若要布局,當然要趁競爭者尚未整備完成之前;現在不布局難道要被掏空之後再做嗎?
四、該不該設醫療專區:全世界把國際醫療辦得有規模的、成功的,絕大多數都有專區的設計,一則是為了區隔國內與國際雙軌,二則是為了促成專區內業者行銷與推廣的誘因。任何與全世界現制大不相同的主張者,也許更該在建言前周延思考可行性,而不是「從左口袋裡掏出一個主張」。台灣自2006起所推的國際醫療就是沒有專區的現況,其結果,就是五年原地踏步,成長緩慢幾近牛步。當事情做了五年還做不起來的時候,我們也許就該重新思考營運模式有哪裡不對,而不能「再從右口袋裡掏出另一個主張」。產業政策與醫療一樣,都是專業,可不能亂開藥方的!
五、國內醫療問題如何解決?國內醫療體系存有不少問題,包括健保給付項目瑕疵、醫師品德教育、醫師人力不足等。辦理國際醫療不能使這些問題更惡化,但也絕不能期待該案應「同時」解決所有國內複雜的醫事問題。衛生署確實該努力解決前述問題,但不表示不能同步推動國際醫療。
國際醫療其實是衛生署主推的業務,我是督導政委,不該說太多。但為了醫界、公衛界與社會大眾對政府國際醫療政策有完整的訊息,衛生署將來也許會在不同場合多做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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