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劉惠敏/台北報導】
今天是世界安寧日,「善終」是多數人期待,越來越多人同意,癌末病人應接受安寧療護,醫師提醒,安寧療護並非放棄,而是提升病人生活品質,滿足其真正需求。
衛生署自民國85年推動癌症病人安寧居家服務,89年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國健局長邱淑媞表示,國健局於94年擴大補助醫院成立安寧共同照護團隊,各科癌末病人可再不離開原醫療團隊情況下,獲得身心靈全面照護,家屬滿意度逾9成,癌末病人在過世前1年內接受安寧療護率,自89年的7%提升至去年的39%。
不過,國健局表示,國內癌病安寧療護利用率達39%,但相較歐美國家的70%,仍有很大努力空間。
國健局委託研究顯示,85至95年癌症死亡病人逾24萬人,有1至3成於死亡前一個月曾接受急救處置,平均24.3%癌症病人接受插管治療、28.5%使用呼吸器、10.6%做過心肺復甦術,但這種3種處置的癌未患者使用率已逐年下降。
分析指出,癌末病人死前1個月仍有1至2成使用急診與加護病房,花蓮慈濟醫院家醫科主任王英偉表示,我國安寧療護品質,在全世界排名第14名,亞洲第1名,但社區照護系統仍待建立,安寧療護可近性不夠,因此不少癌末病人還是得送至急診、加護病房。
王英偉說,不少人以為安寧療護等於放棄病患,實際上安寧療護才能真正滿足癌末病人需求,幫助疼痛控制及提升生活品質,照顧到病患的最後一天,國外這幾年也以「AND」允許自然死(Allow Nature Death)的概念說明,讓病患能有選擇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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