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aper╱記者董介白】
張姓男子徒步經過台北縣新店景文技術學院,該校的蔡姓學生騎機車經過,雙方因擦撞發生口角,結果張男慘遭騎士痛毆,左眼球被打爆。由於張男原本右眼就弱視,左眼被打爆後幾乎變全盲,訴請損害賠償,台北地院審理後,判決蔡姓騎士應賠償409萬元。
這件意外發生在去年10月間,現年29歲的張姓男子晚間經過景文技術學院的機車下坡道時,突然被後方機車擦撞,蔡姓騎士因此摔車。蔡男起身後與張男爆發口角,蔡動手毆打張男,張男被打到跪地求饒,大聲呼救,經路人發現後,蔡姓騎士才騎機車逃逸。
由於張男的右眼原本就有先天性弱視,視力只有0.04,左眼被打爆後幾乎全盲,失去工作能力,經張男提起民事訴訟,求償6百多萬元。法院審理後,計算張男的勞動能力損失後,再加上120萬元的慰撫金,以及騎士先賠償的2百萬元,因此判決騎士應賠償409萬元,全案還可以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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