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蔡佳妤/台中報導】
台中縣烏日鄉民吳文中今年2月到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接受腦下線垂體腫瘤切除手術,經兩次手術後卻病情惡化、腦壓上升,現已完全喪失意識,家屬指控醫院有疏失,在確知需二次手術前就讓病患出院,使家庭頓失支柱。
中山附醫表示整起醫療糾紛已進入司法程序,院方尊重司法判決,不便評論。
42歲的吳文中原本從事水管焊接,撫養妻子和3個小孩,家屬指出,他2月間突然頭痛不止,到中山附醫就醫,經核磁共振診斷為「腦下線垂體腫瘤」,院方2天後由神經外科陳姓醫師進行「經蝶骨內視鏡切除手術」並住院1周。
術後,吳文中鼻子有腦脊髓液滲出,院方在他出院前兩天的護理紀錄中敘述病患「原腦下垂體殘存」,但仍讓吳文中出院休養,預計出院後1周回診再辦第二次手術。
第二次進行蝶竇黏膜乳突瘤切除手術後,吳文中開始出現頭暈、頭痛並發生嘔吐等症狀,之後陷入半昏迷狀態,經醫師腰椎穿刺檢查發現有中樞神經感染、腦壓上升情形。
家屬表示,當時醫師除了給予抗生素、降腦壓藥物,並未積極處理,接下來吳文中瞳孔放大、呼吸衰竭送加護病房,搶救後腦壓恢復正常,卻有腦中風現象,意識至今未恢復,成為多重障礙者。
家屬昨透過中縣議員張正興開記者會,聲淚俱下控訴院方在確知需進行二次手術情況下,仍讓病患出院,不符健保規定「不適當出院狀態」,已針對醫療疏失部分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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