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消化外科醫師羅永男涉嫌收取50萬元賄款,協助得痔瘡的林良吉開立罹患直腸癌的診斷證明,讓林向保險公司詐領2033萬多元,不過,卻東窗事發,台北地檢署上午偵結,將羅、林兩人依詐欺、偽造文書等罪提起公訴。
檢察官高一書指出,羅受高等教育,應以濟世救人為職志,竟惑於重利有悖醫德,收取不法金額50萬元,除個人詐領較高的醫療給付,另協助他人詐領鉅額保險金,但他事後繳回犯罪所得,並指認幕後主使的傅建森 (另案偵辦),建議法院從輕量刑。
至於案件主角─痔瘡變癌症的林良吉,偵查中否認犯罪,飾詞狡辯,毫無悔意,檢察官起訴時對他求處重刑。
起訴書指出,傅建森96年12月底聽聞羅永男因偽造巴氏量表遭法辦,認為羅好商量,97年2、3月間掛號,假裝姓林到診間和羅密談,之後將羅約到醫院附近的「三牛」餐廳用餐,交付羅20萬元現鈔,要羅仔細考慮。
一周後,傅再去掛羅的門診,約羅去「三牛」吃午飯詢問羅考慮得如何,羅同意幫忙,當場再收取一袋裝有30萬元現金的牛皮紙袋,傅另交給羅1罐泡有福馬林、來源不詳的直腸癌組織2塊。
檢方調查,傅建森後來找了有痔瘡隱疾的林良吉去看診,並請羅配合後續開假證明及動手術事宜,97年4月3日,林良吉接受肛門鏡檢查,2周後羅幫林進行痔瘡切除手術,術後羅即在病理室將先取得來源不詳的直腸癌組織裝入檢體瓶內冰存,外標記疑有癌細胞等,由院內檢驗科醫生張一勤驗出癌細胞。
偷天換日後,羅將林良吉罹癌的不實事項登載於病歷上,向健保局申領健保醫療給付,林取得癌症的重大傷殘證明後,97年6月5日持以向所投保的三商美邦人壽、宏利人壽、台銀人壽及富邦人壽等4家保險公司欲詐領理賠金2033萬5200元,但被察覺有異詐領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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