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綿造成的職業傷害,遠超過一般人所能想像。」成大環境醫學研究所教授李俊璋指出,因職業長期暴露於石綿環境中,罹癌風險比一般人高出數倍,衛福部應制訂石綿職業傷害的鑑定標準。
衛福部發言人王哲超表示,職業傷害個案通常有相當多的影響因素,包括個人生活習慣、作息及慢性疾病等,非常複雜,擬定石綿職業傷害鑑定標準是可以考慮的方向,衛福部將與勞動部共同研商,為職災勞工爭取權益。
李俊璋表示,台灣冬天相對偏暖,一般家庭屋內不會用到石綿這類絕緣原料隔絕低溫,加上環保署已禁用石綿瓦,一般民眾接觸石綿的機率相當低;但紡織廠員工、拆除房屋者、曾穿過防火石綿衣的消防員、製造汽車來令片的員工等,均屬石綿職業傷害的高危險群,容易罹患肺癌、喉癌、間皮細胞瘤等,「石綿造成的職業傷害,遠超過一般人所能想像」。
李俊璋指出,若曾經暴露於石綿環境中,致癌潛伏期長達15至30年,有些甚至超過30年,透過以前勞保資料,可以回溯病人接觸史,就可得知當事人工作場域是否遭受石綿汙染;衛福部除了提供醫療所需,還應儘速建立石綿職業傷害的鑑定診斷標準,作為環境傷害醫學科醫師診斷的參考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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