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學界因B肝健保給付條件是否應適度放寬,進行專家辯論。我個人更覺得,應該讓社會大眾,尤其是B肝患者了解有關B肝治療的原則及最新資訊,故撰此文。文中專業用詞及數據均取自國內外已發表的重要醫學文章,其證據等級均在證據醫學的第一級至第三級,值得大家信任。
1.台灣自1986年起,新生兒全面施打B肝疫苗,青少年的B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帶原率由10至12%下降至小於1%,現況全台感染B肝的人數約為180萬,其中60%的病人會因病程的轉移而進入不活動性帶原,不需藥物治療。另有40%的病人(約70萬人)則會引起反覆性肝炎,有可能需要抗病毒藥物治療,但這其中的40%(約28萬人)並不知道自己是B肝感染者,後者是B肝防治的鴻溝,必需藉由篩檢來弭平。
2.自2003年起,健保開始有條件給付B肝抗病毒藥物,不論是e抗原(HBeAg)陽性或陰性、肝功能(ALT)上升至正常值上限的二倍以上(>72 U/L)二次,中間相隔三個月,就可開始給付,但若追蹤中發生黃疸指數(total bilirubin0>2 mg/dL或凝血酶原時間超過正常值三秒以上,即可開始服藥治療。
截至目前,治療成績可觀,顯見目前健保給付可稱合理。譬如國人死於慢性肝炎及肝硬化,在2003年為十大死因的第六位,但2020年為第十位,死亡人數也從最高的每年5621人降至3964人,另外肝癌的死亡人數也由每年8479人下降至7773人。
3.B肝是去氧核醣核酸(DNA)病毒,本身無致病性。其之所以引起肝病,乃肇因於宿主的免疫T細胞反覆性攻擊帶有B肝病毒的肝細胞,引起肝細胞的凋亡及纖維化。所以,B肝患者不同於愛滋病或C肝患者,後兩者屬病毒疾病,治療原則為只要有病毒存在,就必須藥物治療。
反之,B肝屬免疫疾病,當患者發生肝功能(ALT或GPT)上升,臨床應觀察三個月,判斷宿主有無機會產生自發性免疫病毒清除,所以雖然肝臟發炎,但卻不急著治療。
4.目前B肝的口服抗病毒藥物,僅只抑制病毒繁殖,無法有效清除存在肝細胞核內的病毒基因(cccDNA),因此藥物治療可以斬草卻無法除根。反觀宿主的免疫功能,是目前清除cccDNA的唯一利器,有趣的是,在健保規範之下的藥物固定療程治療後停藥,若是發生肝炎復發,剛好給宿主一個根除B肝病毒的機會。
目前抗病毒藥物治療的終極目標為HBsAg消失(幾近痊癒),其長期追蹤的肝硬化及肝癌的發生率最低且存活最長。反觀長期服藥到HBsAg消失的可行性?姑且不考慮長期服藥的經濟負擔,持續服藥HBsAg消失的機會每年只有0.2% (十年2%)。
國外的研究指出,病人服藥的順從性必須大於90%才有療效,如果服藥順從性介於70%至90%或小於70%的病人,其長期發生肝癌、肝硬化的併發症及肝臟相關的死亡率,均分別高出2.3倍及3.9倍;2.0倍及4.1倍以及7.6倍及22.7倍。
同時,文獻也指出,約有44%的病患自始不願長期服藥,而長期服藥的藥物順從性也僅有68%,尤有甚者,病人直接選擇不回診(5年有7%)。這些不回診的病患,也有發生嚴重肝炎復發而死亡的案例報告,不可不慎。同時,醫師如果強力建議病人長期服藥,而未告知利與弊,則有剝奪病人提早達到HBsAg消失之疑慮。
5.什麼是健保規範下的固定療程?目前對HBeAg陰性的患者,提供三年的口服抗病毒藥物治療,治療中需驗三次B肝病毒(HBV DNA),每次間隔六個月,若均為陰性即可停藥。
停藥後一年內有21%的患者可持續維持肝功能正常及有效抑制病毒,每年有6%達到HBsAg消失;另有19%的患者發生病毒復發但肝功能正常,不需治療,每年也有2.2%達到HBsAg消失。
反之,有22%的患者會發生肝功能上升及病毒復發,但選擇暫不治療,每年也有3.2%的病人達到HBsAg消失,若患者選擇藥物治療(39%的病患),每年卻僅有0.2%的病人達到HBsAg消失,值得大家重視。
6.大家擔心的問題是,停藥後一旦肝臟發炎,會發生肝臟代償不全甚或肝衰竭。其風險如何?根據目前國內外的統合性文獻發表(證據等級第一級),其機率均小於1%,因而死亡的病例更少,後者可經由規律且密集的追蹤和及時的治療來減少其發生。
最近台大的研究報告也指出,在非肝硬化患者,固定療程與長期治療相較,其五年肝癌的發生率分別為1.3%與2.2%,兩組均無發生肝臟代償不全,而HBsAg消失的機率為8%與0%;同時長庚的研究也顯示,在非肝硬化患者,固定療程六年肝癌的發生率為1%,無人發生肝臟代償不全,而HBsAg消失的機率六年為16%;反觀在肝硬化患者,固定療程與長期治療相較,其五年肝癌的發生率分別為7.5%與12.5%,發生肝臟代償不全分別為3.7%與5.8%,很清楚的,比起長期治療,固定療程有優越的安全性及療效。
總之,目前固定療程的藥物治療,確實大幅提升HBsAg消失的機率,這樣的發現已引起歐洲肝臟研究學會及美國肝臟研究學會的重視,他們也開始在相關的B肝治療指引中,加入固定療程為選項之一。
而B肝治療的省思,則在醫師的責任是治療要及時,可以減少大部分的B肝代償不全,且治療勿躁進,可以達成B肝幾近痊癒的最大化,而病患的責任是遵守醫囑,定期服藥,定期追蹤檢查,勿擅自主張停藥或停止追蹤,政府的責任是篩檢出另外40%已感染B肝但不自知的病患,來接受追蹤及治療,果如此則三贏,國家也可在2030年達成消滅B肝的神聖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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