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記者李樹人整理】
問:我在銀行上班,負責櫃台工作,工作壓力沉重,加上吃飯不定時,中午常忙到2點多才吃飯,以致於經常胃痛、胃食道逆流,相當不舒服,只能吃些胃藥緩解疼痛。
最近接受公司員工健診,胃鏡檢查發現,我有嚴重胃潰瘍,需要長期治療,請問這可以申請職災嗎?另外,常吃胃藥,會不會出問題?(台北市、40歲、洪先生)
家庭科醫師陳永煌答:
國內職災認定標準相當嚴格,除了必須確定與工作因素有關之外,申請者身心需達一定的殘廢程度,因此,一般獲得職災理賠的比率並不高。
工作壓力大、用餐不定期,這些都與胃潰瘍有關,但胃痛、胃潰瘍並不算在職災傷殘認定標準項目,也就是說,還不到「成殘」階段,嚴重程度還不夠,所以即使提出申請,也一定被打回票。
至於經常服用胃藥可能引發哪些問題,一般來說,許多胃藥都含有止痛成分,不管是非類固醇止痛藥物,或是傳統類固醇止痛藥物,吃多了都可能損及肝臟功能,或是造成過敏。
除此之外,不少胃乳、胃藥含有鋁劑,許多文獻認為,經常攝取鋁,可能增加失智症風險;如果為了改善胃痛、胃潰瘍,天天吃胃藥,萬一因此罹患失智症,就得不償失。
服用胃藥只能治標,無法治本,最怕的是延誤胃癌治療契機;有些胃癌患者原本以為只是簡單的胃疾,習慣服用胃藥紓解胃痛、胃潰瘍,等到發現不對勁,就醫才確診罹癌。
「胃痛」兩字聽起來太籠統,每個人感受不一樣,症狀也不盡相同,當然病因也不同,如果經常胃痛、胃酸過多,應該至腸胃科就診,對症下藥,不可自行購買胃藥止痛。
【2014/08/09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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