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林進修】
從撐傘到抹防曬乳液,台安醫院皮膚科主任陳眉穎為了呵護皮膚,可說不厭其煩,證明美麗的背後,絕對沒有「偷懶」 二字。
在她隨身攜帶的化妝包裡,防曬乳液不僅是必備品,且一定要符合兩個標準;第一是防曬係數 (SPF)要超過30,第二是PA值要兩個加號 (十)以上,如此才能真正達到防曬效果,確保皮膚不會受到紫外線的傷害。
選對了防曬乳液,也要會擦才有用。陳眉穎一定在出門的30分鐘前,就開始塗抹防曬乳液,如此防曬成份才會進入到皮膚的角質層及表皮層裡,發揮防曬效果。
塗上足夠的防曬乳液還不夠,不管天氣如何,她都會全程撐傘,而且盡可能避免在上午10點到下午2點之間出門,因為這一時段的紫外線正強,對皮膚的危害最大。
不同於大多數女性的洋傘強調花色,陳眉穎的傘以功能為取向。她說,洋傘內層有銀色或黑色的塗料,可防紫外線的穿透,防曬、防紫外線的效果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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