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在網路流竄的假牙牙套銷售廣告,以多張缺牙、牙齒磨損、發黃、排列不整齊、門牙縫隙大的照片,對比配戴上該牙套後的美麗形象,還有「原價6000元、限量特價1098元」、「買一送三」等優惠,毋須經醫師診斷、不用測量齒弓,任何人都能直接下單訂購。
如此在網路上公開促銷的假牙牙套商品,是否違法?衛福部食藥署表示,「只看到圖片、無法確認是否為醫療器材,因此無違反醫療器材廣告規範的問題」。對此,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痛批消極,指出不肖廠商掌握法律的灰色地帶,但一般民眾難辨別是否須經醫師評估才能使用、恐誤踩地雷,主管機關應積極訂明管理規範。
食藥署醫粧組表示,由於難以判定廣告圖片中的假牙牙套是否為醫療器材、較像一般商品,因此沒有違反醫療器材廣告規範的問題。食藥署企科組表示,中央與地方衛生單位皆有持續監控藥物與醫療器材等廣告,去年度針對違規廣告裁處315件,裁罰金額達2721萬元。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研究員辜智芬表示,廣告雖未寫明醫療效果,但其中促銷行為卻可能誘導民眾購買,民眾無法辨別自行使用是否適當,醫改會醫療爭議諮詢專線今年就接獲7件牙套有關的爭議,主管機關在民眾衛教與權益保障上不應如此消極。
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游開雄認為,該廣告有佩戴牙套前後的對照圖,這般作法模糊地宣稱醫療效果,即使食藥署初步無法判定是否為醫療器材,仍有權要求業者提出說明、進行後續認定,若真是合法販售,消費者也才用得安心。
網路網路醫療與醫材廣告猖獗,非醫療院所廣告未經審查與評鑑等規範,更難管理。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副執行長朱顯光指出,醫療院所的廣告須送衛生主管機關審查,醫院評鑑與每年衛生單位的督導考核也有把關之效,但非醫療院所、一般業者的廣告就難以規範,演變成正規醫療院所不敢行銷、非正規醫療單位卻肆無忌憚的怪象。
朱顯光說,衛福部管理違規廣告的管理猶如「打地鼠」,有人檢舉、有媒體爆料才個案式地去查,緩不濟急。但他也指出,網路資訊的管理恐怕不是衛福部單方面可以完成的事,得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地方政府、消費者保護等單位共商稽查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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