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66歲男性騎機車出車禍,頸部、肩部、胸部及背部有多處疼痛,進一步檢查發現除了鎖骨、肋骨、骨盆骨折外,還出現罕見的高位第二頸椎峽部骨折,又稱為「絞刑式骨折」十分危險,所幸透過復位固定手術治療後,術後3天即可透過助行器下床行走。
亞洲大學附屬醫院神經創傷科主任李建裕指出,「絞刑式骨折」一辭源於16世紀盛行的絞刑,因受刑人的頸部會在瞬間遭急速拉扯,導致第二頸椎脫位骨折。以該患者為例,在車禍的當下,頸椎高度向後伸展,加上身體往前拉扯,嚴重的撞擊力量導致頸髓受傷、失去呼吸,家人一度以為「回不來了」,所幸手術後撿回一命,讓患者可以「抬頭挺胸」出院。
李建裕說,絞刑式骨折常見於未繫安全帶的乘客或駕駛員,於車禍時臉撞上擋風玻璃導致。此外,高度衝撞的運動,如美式足球、拳擊等,也可能造成。
由於多數絞刑式骨折的患者,並不像其他頸椎骨折的人,會出現四肢麻痺、癱瘓、大小便失禁等立即性神經症狀,反而僅以頸部強烈疼痛表現。甚至少數幸運的患者,能帶著頸痛四處移動,故往往被誤認為一般扭傷或拉傷,而延誤就醫時機,
他強調,高位頸椎布滿重要動脈、靜脈、頸髓及神經根,除了少數不用手術的情況外,必須根據患者情況選擇後位、前位,甚至前位加後位兩種開刀法,風險及優缺點可與醫師充分討論。經評估,此患者採後位骨釘固定手術治療,術後恢復良好。
李建裕提醒,民眾若因車禍或其他原因造成頸部疼痛不已,千萬不可輕忽,一定要赴醫檢查,以確認頸椎是否正常,切勿放任不管,或是透過民俗療法處理,否則當有問題的頸椎持續惡化,可能導致四肢癱瘓。
這篇文章對你有幫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