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記者劉開元整理)】
問:我今年41歲,結婚十幾年,本來與先生感情良好,家庭也很和樂,但近來因經濟不景氣,先生去年間中年失業,在高不成低不就情況失業至今。
剛開始,我先生還積極找工作,但一連串受挫後,他怕再受打擊,就不再嘗試,甚至開始藉酒澆愁,曾經多次醉倒在捷運站、公園、派出所,甚至還要我去接他回來。
最近我先生變本加厲,我說他幾句,他就動手打我,孩子見狀要保護我,也跟著被打,好幾次我受不了想離婚,但丈夫酒醒後又一連串懇求道歉,讓我狠不下心來,但我怕小孩一天到晚目睹家暴,會產生不良影響,最近有老師說,我讀小五的兒子在學校也會打人,我很擔心是受家暴影響,請問我該如何求助?(桃園 邱太太)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答:
根據勵馨多年來從事受暴婦女救援輔導的個案來看,在社會角落中,有許多長年隱忍未報警的目睹暴力者與受暴者,因此我呼籲長期受暴或目睹暴力者,應及時對外求援、尋求協助,就算有暴力行為或有受暴經驗的人是自己的親友,也要立刻向警方或相關單位通報。
各種目睹兒碰到的情況不一,很難有齊一的標準處理模式,我建議邱太太及或其他遇到家庭暴力的人,可依據不同情況向相關單位求助。
如果發生家暴事件要求助或通報,一般上班日可打電話向所在地各縣市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求助,晚上或假日可打113衛福部婦幼專線求助;另外,在任何時間、地點發現身旁親友、鄰居或陌生人遇到家庭暴力,恐危及人身安全時,要立刻撥打110向警政體系求助。
自幼遭逢家庭成員暴力對待或長期目睹暴力的人,若需要協談或心理諮商時,可打電話到「蒲公英諮商中心」求助,電話號碼是(02)2362-2400。
當然,勵馨基金會、各地法律扶助分會都可提供協助,盡力撫慰當事人及其家屬所受到的暴力創傷。
【2014/10/18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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