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人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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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佛陀教你不生氣──心平氣和的幸福生活智慧》,蘇曼那沙拉 著,卓惠娟 譯,野人文化出版】
如果有人做了離經叛道的事,倘若我們不生氣,那個人簡直就會肆無忌憚,繼續胡作非為。要是我們生氣了,他發現有人動怒了,才會覺得害怕,因而約束自己的行為。所以,生氣能夠發揮它的效果。
一般的法律,就是建立在這樣的基礎論點上。在法律的執行上,不是採用對其生氣的方式,而是施以處罰,比方暫時停止其社會公民的某些權利自由。大家因為害怕被罵、害怕權利自由被剝奪,所以就盡可能約束自己不做壞事。
在佛教中,並沒有責罵行止惡劣者的想法。但是,對於那些認為大家都心懷慈悲,不會遭罵而為所欲為的人,會給予適當的懲罰。在車匿這段故事中,所決定的懲罰是漠視那個人。以這種方法對當事人施以完全漠視,是出於慈悲心期待對方成長而採取的方法。
再舉個例子:培育僧侶的方法之一,是讓他「攬鏡自觀」,讓犯了錯的當事人,能夠客觀地自我覺察。雖然僧侶可以命令犯了錯的人「去照鏡子反省」;不過,出家的比丘們平常就會「攬鏡自觀」,觀察自我、確認自己的行為有無過錯。因為,如果不親自反省自己的行為,就沒有意義。沒有反省的心情,就沒辦法真正改過。
想成為良善的人,最好能夠攬鏡深省,以確認自己究竟是否真切反省。儘管我們講求「不要生氣」,但並不是要人對任何事都只會連聲允諾,這只是懦弱性格的表現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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