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陳宇盈/旗山醫院身心科主治醫師】
「爸爸已經走了一年多了,可是我媽媽到現在還是這個樣子,該怎麼辦?」陳先生帶著母親來到診間,語氣中充滿擔心與不捨,而陳媽媽──靠在輪椅背上這位瘦削的老婦人,臉上皺紋像是打了結,兩眼空洞,焦點不知道落在何方。
這樣的情景,每隔一陣子,就在身心科門診出現。當親密家人或愛侶突然因死亡、流產或分手而離開,那種椎心痛楚、日日夜夜啃蝕著自己,只有親身體驗過的人才知道。有些人當下麻木,直到幾周、幾個月甚至幾年後,才發現深埋在心裡的傷口一直沒有好,夜闌人靜時像是荊棘一樣刺痛人心。
學理上來說,承受創痛的人,會經歷哀傷五步驟:否認、憤怒、討價還價、憂鬱與接受。否認時期,情感麻木、覺得世界不真實,拒絕接受對方已離去。一般而言,否認期約持續一天到兩周,若為意料之外的變故,否認會更為明顯。
否認期之後,接著是憤怒期,質疑「為什麼老天要這樣對我!都是被他害的!」以及討價還價期,心中想著「如果我更委屈自己,女朋友是不是就會回到我身邊?」接下來是憂鬱期,覺得做什麼都無法改變事實,離去的人再也不會回來,雖然理智上接受,心理上卻無法接受,因而沮喪悲傷、無助無望,行為退縮、活動量與興趣都減少,甚至還有失眠等情況。
上述三個時期約可持續三周到數個月,最後進入接受期,接受死亡或失落是人生不可避免的遭遇,重拾生活中的樂趣,重建新生活。
美國心理疾病診斷統計手冊第四版,把親人過世兩個月內的傷痛反應視為正常,如果超過兩個月還影響生活,則需要考慮是不是有憂鬱症。
實際上,有多少人能在這麼短的時間內「走出來」?研究顯示,喪偶一年仍有超過四分之一的人有某種程度的憂鬱症狀、四成的人至少有一種焦慮症狀。
臨床上,各種形式的哀傷,都可尋求協助,如親友支持、宗教慰藉或專業的諮商資源。但若出現下述三種狀況,則建議就醫治療:一為傷害身體的反應,如自殺、拒食等;二為慢性化哀傷,超過兩個月仍影響到生活功能,無法工作、無法照顧家庭、足不出戶等,或者遲發性哀傷,如父親過世,堅強處理母親的情緒,卻在一切塵埃落定之後,發現自己陷入嚴重的憂鬱;三是主觀上的痛苦無法承受,或嚴重失眠、厭食等。
如果有上述三種情形,應該到設有身心科或精神科的醫院或診所求助,藉由藥物與心理治療,減輕痛苦、重拾歡笑、回歸原有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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