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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身體不適,就醫檢查卻一直沒病? 當心恐是「這問題」引起,1表快速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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罹患精神病是很痛苦的事 照護精神病患者也一樣

罹患精神病是很痛苦的事,照護精神病患者也一樣。
罹患精神病是很痛苦的事,照護精神病患者也一樣。
圖/ingimage

罹患精神病是很痛苦的事,照護精神病患者也一樣。照護者要不斷擔心病患,即使已經盡量克制,還是會忍不住緊盯著病患的情緒變化,出了狀況也要收拾善後……。這是一個被低估的任務,過程充滿惱火、煩躁、灰心但卻很值得。

不論是患者還是照護者,這兩種角色的各種情況我都經歷過,對於照護者要面臨的挑戰,我自覺頗有心得。照護罹患焦慮症的母親並不需要耗費我太多精力,這不像一些子女在照顧患有精神疾病的父母時會遇到的經歷,不過有時還是很折磨人。而且事實證明儘管我經驗老到,但照顧不一樣的憂鬱症病患,仍舊會出現許多自己無法事先預料的困難。

精神疾病真的很討厭,但沒有人願意說出來。我知道自己鬱症發作時很令人失望:我在最後一刻取消計劃,對朋友忽冷忽熱,我以驚人的規律不斷輪替渴求與疏遠的戲碼。正如同我在前面所說,我幾乎整個週期都是尖刻易怒的狀態:鬱期時,我發現自己十分難以忍受他人的存在;躁期時,我發現自己憎恨他人的遲鈍、他們顯露出來的興趣缺缺,以及他們對我的冷漠回應。

要愛我肯定比登天還難。休學後我搬回家與母親同住,之後有整整六個月的時間我都賴在沙發上:起床後我不想換掉睡衣,就這樣賴在沙發上一整天,躺著盯著手機螢幕瞧,然後再回去床上睡覺。我不曾幫忙做過家事,不曾為她做一頓飯或泡一杯茶,我不曾洗過自己的衣服,只有被逼得不行了才會去洗碗。躁症發作時,我會消失幾週或幾個月、連通電話也不打,要不然就是從英國的另一頭打電話給她,沒完沒了地聊一些不著邊際的發財大計,或是自己預計要上課或搬家的事,接著又馬上不回她的訊息。這些一定都造成了她無法形容的壓力和憂心。這些經歷想必十分痛苦,我可能怎麼道歉都嫌不夠。當然,最糟糕的就是我隨時都可能會再來一次。我永遠都「好」不了,因為精神疾病不會「痊癒」,看來這個永無止盡的輪迴會一直這麼持續下去。

我曾和母親聊到她當時是怎麼度過,她唯一強調的就是耐性——要有耐心、要了解自己愛的人純粹是因為正處於煎熬時期,他們需要你的幫助,別管他們的行為舉止匪夷所思,別管他們可能拒你於千里之外。他們可能看起來像變了個人——也許變得更暴躁尖刻了,或者只是變得比較諂媚討好或是比較自閉,但他們還是原來的他們。他們還是你一直愛著的,和你親暱說笑、一同歡鬧的那個人。照護一個處於嚴重精神疾病週期的人需要秉持著一個信念——是的,再次強調,耐心,並做好這些情況會一再發生的心理準備。

不過,還有一個重點,那就是耐心並不表示對方可以予取予求:如果有人針對你或是莫名其妙地找你吵架,或是直接羞辱你,你沒有義務要包容一切。生病會讓人難以相處,但一切的行為舉止不能以此為藉口。板起臉孔有時候是必要的,最起碼也要堅定自信。

自主權和精神疾病之間的正反辯論很有趣。在何種情況下你可以適度逼迫某人做一些他們不願意做、但對他們最有利的事?比方說,在什麼情況下你要毅然決然,強迫他們去看醫生、接受藥物或心理治療?在什麼時候你可以讓某人坐好,堅定地告訴他們:是,他們這週要去治療,不管他們想不想去?在什麼時候你要逼某人出門走走,或是吃得健康一點,或是別再賴床?

我母親採用兩種方法:一是尊重我的意願——即使這個意願違背常理且對我不利,另一種是逼我去做在她看來更有幫助的事。這兩種模式最後的結果都一樣糾結混亂。尊重我個人的意願意味著允許我整天賴在床上,吃掉四袋奶油餐包——這對我的病實在沒什麼幫助。在我的認知裡,我沒理由要改變自己(我都休學了,已經不用負什麼責任了),我以為自己已經沒有未來了。我母親沒有阻止我,而我也壓根兒就不想改變,所以我有什麼好掙扎的?「幸福」這種模糊又虛幻的概念並不足以讓我有脫掉睡衣、好好振作的動力。

此外,所謂「我現在要押著你去看醫生」的策略也不是什麼有用的辦法。就像我先前所說,我發現我母親對心理相關事務的強硬有時太過霸道,所以,雖然被逼著接受治療以長遠的角度來看也許對我是好的,但我們還是為此衝突不斷。我覺得她對我生活的干預遠超過她被賦予的權限,而她覺得我對自己的精神疾病毫不在意,拒絕接受幫助只是不成熟的表現,而不是因為我真的很害怕。

當然,她鼓勵我接受治療並沒有錯,我需要治療。她告訴我要換掉睡衣,要多喝水,要偶爾出門走走也是對的。就一個穩定的成年人來說,她要我做的一些決定——要我在服藥、治療以及快樂的時候做的一些事或許都是對的,但很不幸的是她沒有權限逼我做那些事。這不是說她大多數的時間都想對我下達指令(事實上,她總是對我那些非常怪誕的生活模式給予支持),只不過一旦牽扯到精神疾病,她心裡的那把尺就很難說得清了。

所以,身為一個照護者,你要如何知道哪些事該讓他們自己決定(也許那是很糟糕的決定)?哪些事你覺得非常危險必須阻止他們?你怎麼知道該怎麼界定呢?答案非常簡單——當他們可能造成自身或他人的嚴重傷害時。如我們所知,有很多可以「嚴重傷害」自己的方法都涵蓋在「社會認可」的寬鬆範圍內,至於企圖傷害他人的可能性(當然這類行為必須介入)?事實上少之又少。

掌握這些狀況需要時間,而且過程通常都是進一步退兩步。如果你干預太多,試著退一步。如果你覺得自己太過消極被動,試著讓自己更投入治療計劃或是支援陣營——但要小心謹慎!你會搞砸這一切嗎?也許吧。但最後總會過去的,對吧?答案幾乎是肯定的。

.書名:我的躁鬱人生不抓狂指南
.作者:艾蜜莉‧雷諾茲
.出版社:木馬文化
.出版日期:2017/10/05
.書名:我的躁鬱人生不抓狂指南 .作者:艾蜜莉‧雷諾茲 .出版社:木馬文化 .出版日期:2017/10/05

關於《我的躁鬱人生不抓狂指南》

我希望這本書可以幫助任何有類似經驗的人,或任何經驗完全與我不同的人,進一步了解自己的心理問題,或至少得到一些啟發,知道該如何有效地面對。我希望他們可以避開我曾犯下的一些致命錯誤,或最起碼感覺好一點,因為不是只有他們會在談戀愛時不小心說漏了嘴,或鬱症發作時活像隻亂翻垃圾的浣熊。——艾蜜莉.雷諾茲

看更多《我的躁鬱人生不抓狂指南》:https://goo.gl/9AwxaRc

精神疾病 憂鬱症 躁鬱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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