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努力消除HIV疫情,耕耘多年,終於有望成為亞洲領頭羊。高雄榮總感染科主任林錫勳指出,台灣要完成消除愛滋最後一哩路,需帶頭修法將HIV感染、愛滋除罪化,才能擴大篩檢,並提升民眾「以平常心主動篩檢」意願,如此才有機會達到聯合國目標。
去年「HIV持續關懷」指導委員會公布亞洲六國「HIVCCB白皮書」,未來面對公衛挑戰有四大項,其中最需要解決的是汙名化及歧視。
林錫勳認為,對於HIV感染者、愛滋病病患來說,台灣主要疾病汙名化來源為《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21條明列:「明知自己為感染者,隱瞞而與他人進行危險性行為,致傳染於人者,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未遂犯罰之。」如今,由於疾病已可治癒,這項法條已明顯不合時宜,違反人權,且影響公衛防治。
林錫勳指出,「愛滋病的防治是公衛問題,必須用科學方法解決問題,為何要病患因病入罪呢?」
另外,林錫勳及成功大學醫學院國際分處副院長柯乃熒都認為,去汙名化須從教育著手,現今國小教科書仍以世紀黑死病形容愛滋病,卻沒說明此疾病已經可控制、可預防。應打破學生、教育人員迷思,民眾觀念才可能徹底翻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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