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醫無故遭解雇接連發生,醫師至今尚未完全受到勞基法保障。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理事長陳宥任指出,住院醫師納勞基法只是開窄門僅有1成醫師受到保障,還有約9成的主治醫師的勞動權益沒有受到保障,因此希望透過《醫療法》專章規範。
我國主治醫師約有4萬多人,占絕大多數的醫師數量,但2019年的納入勞基法保障的住院醫師僅占全體醫師比例約1成。當時衛福部評估暫排除主治醫師的考量為醫療服務型態多元性,對於自主性高的主治醫師,依其個人能力及意願,以及工作地點、環境差異,實務上工時難以區分及一體適用。
陳宥任指出,近十多年以來醫師勞動權益越來越受重視,民眾也漸漸體認到醫護人員的勞動權益跟受醫權益息息相關,但絕大多數的醫師為主治醫師仍沒有勞動法規規範。
陳宥任表示,在醫師缺乏勞動法規規範下,容易出現勞資雙方對契約認知有差異而演變成訴訟,也耗費不少醫療資源。工會近期把心力放在主治醫師的勞動權益推動,不論直接用勞基法或是醫療法專章規範,希望在未來5至10年間可以看到醫師勞動權益法制化的實現。
「主治醫師勞動保障在所有法規都很缺乏」,立委洪申翰說,特別是在新冠期間權利保障又更壓縮。社會大眾以為醫師是光鮮亮麗並且仍存在誤解,現在要修法仍有諸多阻力,希望可以找到突破口,不論修專章或是納入勞基法都希望讓醫師勞動權可以獲得保重。
由於現在主治醫師與醫療機構多簽訂1至2年的定期契約,因此雇主終止僱傭關係時不需要付資遣費也影響醫師工作權,洪申翰以先前彰化基督教醫院邱足滿醫師為例,連名醫都會面臨稍有一點風吹草動就恐面臨漫長訴訟的不安全執業環境,憂心會影響醫療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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