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

more

大家都在看

more

疾病百科

more

我要投稿

內容提供合作、相關採訪活動,或是投稿邀約,歡迎來信:

udn/ 元氣網/ 醫聲/ 醫聲要聞

衛福部:性騷防治法延長申訴期、權勢性騷加重罰則

行政院昨天通過性平三法修正草案,權勢性騷擾最重罰一百萬元、最重處三年徒刑。圖為示意圖。記者陳正興/攝影
行政院昨天通過性平三法修正草案,權勢性騷擾最重罰一百萬元、最重處三年徒刑。圖為示意圖。記者陳正興/攝影

聽健康

00:00/00:00

行政院今公布「性平三法」政院版修正案內容,衛福部管轄之「性騷擾防治法」為全文修正。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表示,此次修法將延長申訴期限,一般性騷從過去「案發起」1年改為「知悉後」2年,針對「權勢性騷案件」增訂民事罰鍰的懲罰性賠償金、行政罰鍰,刑事責任也將加重其刑,並簡化申訴程序,取消過去「申訴、再申訴、訴願」程序,改為只需1次申訴。

張秀鴛表示,「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將健全各機關性騷擾防治組織,中央政府設立諮詢會、地方政府則設性騷擾防治審議會,且兩者女性委員代表均不得少於總之二分之ㄧ;法案也規範公共場所之場所主人,應做有效改善措施,協助維護被害人安全,協助申訴、報警並檢討空間安全,若導致被害人權益受損,違者罰鍰2至20萬元。

針對外界關注的性騷調查程序優化,張秀鴛表示,修法將規定申訴窗口明確化,行為人有所屬機關、部隊及學校者,向該所屬單位申訴;行為人為最高負責人時,向地方政府社會局申訴;其他案件則向警察機關申訴。申訴程序也從過去「申訴、再申訴、訴願」的程序,改為只需「1次申訴」,由警察機關受理調查,主管機關審議裁罰,被害人無需提再申訴。

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今說,性騷擾防治法修法將延長申訴期,並針對權勢性騷加重罰則。本報資料照
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今說,性騷擾防治法修法將延長申訴期,並針對權勢性騷加重罰則。本報資料照

她也說,原性騷擾案件申訴期限為「事發後」1年,由於不少民眾遭性騷後,並不知道自己已被性騷,此次修法草案把延長申訴期限,並以「知悉」性騷作為計算起點,一般性騷擾延長至知悉事件發生後2年內;權勢性騷擾為知悉事件發生後3年內;未成年被害人則為「成年後」3年內。

此外,為確保調查程序啟動,草案增訂行為人配合義務,違者罰鍰1到5萬元,並增訂「保護專章」,提供友善服務,若媒體等單位不得揭露被害人個資,罰鍰最高可達60萬;調查中應視被害人身心狀況,主動提供心理輔導、法律協助等資源。

張秀鴛表示,保護專章中訂定「權勢性騷案件」的懲罰性賠償,被害人遭受權勢性騷,可提起民事訴訟,得申請精神賠償,依照情節不同,酌定損害額「1倍至3倍之懲罰性賠償金」,即若原先被害人求償8萬,法官最高可懲處24萬。此外,為有效遏止權勢性騷,除民事罰鍰外,行政責任罰鍰最高60萬、刑事責任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行政院今表示,「性平三法」修正案可先行的部分最快預計8月上路,相關子法則預計明年3月8日婦女節實施。

這篇文章對你有幫助嗎?

課程推薦

猜你喜歡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猜你更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