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確診者必須收到「解除隔離通知書」,才能外出嗎?還是滿七天之後,第八天就能自行外出,不用拿到解隔通知書?
A:依照指揮中心規定,5月8日起確診者適用新制「7+7」,輕症、無症狀確診者只需居家照護七天,另七天自主健康管理,只要距離PCR採檢日滿七天,無需採檢或是快篩,即可解除隔離,直接自主健康管理,過程中不會收到「解除隔離通知書」。
染疫人數暴增,目前已無「解除隔離通知書」,不管是接到醫院通知,或健康存摺顯示陽性確診,從當天起就需居家照護,不得外出,期間可能接到衛生局或區公所人員的關懷電話,告知居家隔離的期限。
一般來說,確診者會先收到「電子隔離通知書」簡訊,輸入身分證字號後六碼時,就會看到「嚴格特殊傳染肺炎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及提審權利告知」,清楚告知居家隔離從哪一天算起,哪一天結束,以及期間應遵守事項。
另有一頁由當地衛生局所填發的隔離通知書,上面記載「開始隔離日」、「取消隔離日」及「隔離地址」。
但因確診人數遽增,行政人力不足,不管是確診者或接觸者的居隔單大塞車,許多人都是在「取消隔離日」之後,才收到「電子隔離通知書」簡訊。
因為中央「法定傳染病系統」及「Trace」系統漏洞,以致民眾太晚收到居隔單,甚至收不到居隔單。或是確診者的資料輸入不完整,以致兩大系統無法自動觸發,平均約三成未能觸發成功。
5月17日起,自主回報疫調系統已新增選項,民眾若不小心勾選錯誤,需在24小時內回到原網址填入正確資料,送出後即可完成修改,但只能重新編輯一次。採檢PCR的民眾一定要填寫正確手機號碼,避免收不到陽性通知,延誤「電子隔離通知書」寄送。
諮詢/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這篇文章對你有幫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