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加熱菸即將合法上市,衛福部國健署日前指出,有6家菸商業者提出專案申請,包括菲利普莫里斯、傑太日煙、英美菸草、臺灣苗栗捲煙廠、精彩企業、臺灣菸酒,不過國健署表示,雖然核准部分業者專案進口,但業者文件尚未備齊,仍未召開審查會議,因此無論哪一款加熱菸菸草柱及加熱器,現在仍未合法不可販售。
「菸害防制法」新修法今年3月22日上路,加熱菸須通過「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才能輸入、製造、販售。
辦法規定,業者須檢附13項文件,包括已知及與其他菸品比較之健康風險研究資料、原料和添加物及其他有關成分資料、排放物資料、前二款物質檢驗方法資料、加工方法、成癮性物質研究資料、致未滿20歲之人及初始吸菸者使用資料、該產品最小單位排放物之尼古丁及焦油含量、組合元件(加熱器)樣本及使用安全性聲明書、組合元件經國家標準檢驗合格資料、產品許可販賣國家資料、菸害防制監視承諾事項及其他主管機關指定文件。
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流程,業者需先提出專案申請,通過才能製造或輸入,後續需提供樣品及上述13項文件,才能進入「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截至6月27日,送審的6家業者中,菲利普莫里斯、傑太日煙、英美菸草、精彩企業4家已完成專案申請,不過前3家未備齊健康風險評估資料,因此尚未進入審查,後者則是未申請;臺灣苗栗捲煙廠、臺灣菸酒2家專案申請文件正在查核中,而健康風險評估部分,臺灣菸酒尚未備齊資料,苗栗捲煙廠則未提出。
國健署長吳昭軍表示,部分業者是自國外引進加熱菸,雖有經過專案申請,加熱菸的菸草柱、加熱器可以輸入來台,但後續還沒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且加熱器得先經過標檢局檢驗,取得安全檢測碼後,才能再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而13項文件缺一不可,只要文件不齊全,就不會展開審查,因此即使業者獲准專案輸入,但目前只准送審用途,仍不可販售,因為加熱菸等產品仍不合法。
今下午國健署針對6家菸商業者召開說明會,吳昭軍表示,因為這段期間許多業者來詢問申請流程、申請文件、審查程序等問題,憂心業者不了解相關程序,無法備齊資料,就無法進入實質審查,「為了讓業者清楚了解,不要覺得國健署刁難他們」,因此召開說明會,清楚地告訴業者申請流程,只要文件備妥,就可以交給專家審查。據了解,業者在會中並無太多意見,僅表示「會照規距來」。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表示,加熱菸與電子煙不同,加熱菸背後由跨國菸草公司主導,且8成客群都是「35歲以下年輕族」,若國健署要維護年輕人健康,應該做好防範及衛教宣導。她表示,對於國健署召開業者說明會,董氏「不予置評」,但先前了解國健署早就多次私下「個別輔導」業者,企圖扶植業者通過法規審查,讓董氏無法苟同、不能接受,呼籲政府應該站在維護國人健康立場,不需要幫忙菸商。
※ 提醒您:抽菸,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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