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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救濟挨轟 陳時中:與國際比沒特別慢

新冠疫苗自去年三月廿二日起開打,至三月十七日為止,疫苗不良反應通報達一萬八二六七件。圖為疫苗施打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新冠疫苗自去年三月廿二日起開打,至三月十七日為止,疫苗不良反應通報達一萬八二六七件。圖為疫苗施打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聽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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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苗接種滿周年,但國內疫苗接種受害救濟有「求救無門」、「申訴繁瑣」、「等待太長」、「判定太難」等四大問題,引發關注。疫情指揮中心昨逐一說明,卻多著墨於現行的行政程序。衛福部長陳時中表示,衛福部已盡量跟專家做相關溝通,跟國際相比「並不是特別慢」,強調審查程序須嚴謹且具足科學證據。

不過有不願具名的專家直言,新冠疫苗的判定難度確實很高,但每一條人命都是生命,且接種後才出現不良反應或死亡是事實,只是VICP初期審議過程中,遇到高齡長者接種疫苗後死亡,多認定是慢性病所致,或拿死亡背景值判定兩者無關,感覺把長輩人命看得很低賤。

新冠疫苗自去年三月廿二日起開打,至三月十七日止,疫苗不良反應通報達一萬八二六七件,至二月十七日前申請疫苗接種受害救濟件數為四四八五件,目前僅審核二九四件,與疫苗相關有三件、無關有二五七件、無法確定為廿四件,審議結果無關比例達九成以上,但與一般疫苗審議結果無關比例約廿三%至四十四%,相差甚遠。

指揮中心昨發新聞稿說明被點出的四大問題,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也在疫情記者會上說明。他表示,民眾若因疑似預防接種受害情形,皆有管道可申請,無需繳費,且交由政府依法代為執行病例調閱及舉證責任,相較國外需持正面舉證資料申請,且要收費,過程已簡化。

他也強調,審議速度已加快,去年十二月前,審查次數為每月一次,之後已改為二次。每案原平均需審查六個月,如今已縮短至一○三天。

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VICP)委員、台大醫院兒童感染科主治醫師呂俊毅表示,由於新冠疫苗屬短時間且廣泛性施打,接種遍及各年齡族群,需嚴謹判斷,再加上審理每起案件涉及個案的病例隱私,需逐一向醫院發文調閱,並召集委員逐案審查,再針對新冠疫苗已知的不良反應,逐一判斷是否相關,且每案皆採二次複查。

台大兒童醫院長黃立民認為,新冠疫苗接種後引發的副作用或不良反應,民眾已有認知,疫苗受害救濟審查卡關,不至於影響接種意願。

黃立民表示,但可期待專家逐步加速審查,從加快一點二倍的速度做起,慢慢讓民眾有感。

疫苗 受害救濟 陳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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