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到第三類公費疫苗優先對象已開始接種第三劑,媒體報導北市市長柯文哲今表示,若第一類醫療機構人員不按時接種第三劑,之後若染疫,就要依照傳染病防治法開罰1500元。對此,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他不確定媒體報導是否正確,但他初步查閱傳防法,並未看到與此罰則金額相關的條文,但指揮中心的立場就是「依法行政」。
陳時中表示,傳防法當中的罰則金額很多,但他初步沒有看到1500元這個金額相關的規定,也沒有與不打疫苗而染疫相關的處罰。傳染病防治法所規定的罰則主要是針對明知染疫卻不遵守規定而傳染他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50萬元以下罰金。如囤積或哄抬防疫物資價格,情節重大者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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