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東港鎮安泰醫院11月3日施打疫苗,將原本應施打莫德納第二劑民眾,打成AZ疫苗。屏東縣府衛生局表示,院方違反醫療法第57條,裁處安泰醫院15萬元。東港安泰醫院榮譽院長蘇清泉說,虛心接受、確實改善。
事發後,衛生局要求院方三天內提出行政報告,衛生局今收到報告後,分析原因,藥局對疫苗的儲存及管理未落實,冰箱內同時存放多種新冠疫苗,未分層存放,導致誤取疫苗;新冠疫苗種類多、複雜度高,該院未訂定新冠疫苗管理標準作業流程;工作人員抽取疫苗時未落實三讀五對,導致發生錯誤。
針對東港安泰醫院誤打疫苗,屏東縣衛生局依違反醫療法第57條第1項及行政罰法規定,按同法第103條規定處罰鍰15萬元。衛生局也要求醫院要針對檢討缺失盡速完成改善,將擇期會同疾管署進行複查,複查合格後才能恢復醫院的疫苗合約。
蘇清泉表示,對於衛生局的裁罰虛心接受、確實改善。他說,東港安泰醫院是重度責任醫院,臨床工作量大,第一線人員很辛苦、很疲憊,他不會苛責第一線醫護人員,院內會對院長、副院長做行政處分。
對於疫苗存放管理改善,蘇清泉說,院內五種疫苗都有,每個存放條件、施打稀釋方式都不同,為落實疫苗品項管理,會購買五個冰箱,一個冰箱放置一種類疫苗,並由專人管理。
蘇清泉說,醫院持續關懷當天匡列100人,並每人發放慰問金5千元,昨關懷77人,今天持續親訪,醫院做錯事了,跟大家致歉。
屏縣衛生局長施丞貴說,當日被匡列的100人已全數連繫,至今天11月5日,有13人有頭暈、全身痠痛等症狀,皆到安泰醫院就醫,其中1人住院觀察,後續將針對被匡列民眾持續21天健康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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