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指揮中心最新公告,「COVID-19 疫苗接種實務原則」,若對於接種第一劑疫苗出現嚴重過敏等不良反應,可建議以其他不同技術產製之疫苗,完成第二劑接種。指揮官陳時中今天回應,沒有要全面混打,只是第一劑不適合接種者,可選擇另外廠牌,全面混打需要更多科學證據,透過專家研判才會定論。
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日前公告「COVID-19 疫苗接種實務原則」指引,內容提到過去並不建議混打不同廠牌 COVID-19 疫苗,然而如果民眾在接種第一劑疫苗後,發生如 Anaphylaxis等嚴重過敏反應,或疫苗成分過敏等不良反應,建議以其他不同技術產製的 COVID-19 疫苗完成後續劑次。
對此,陳時中在例行記者會回應,目前沒有全面混打,而是在打第一劑覺得不適合,可以打其他廠牌,如果要全面混打,要有專家跟科學判斷;專家諮詢小組召集人張上淳則表示,國外有發表初步混打狀況,副作用大一點,但仍是安全的 ,混打不會造成安全上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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