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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中心證實 公費清冠一號新增3風險因子+產婦產後適用

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圖/指揮中心提供
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圖/指揮中心提供

聽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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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冠一號公費使用對象於9月15日限縮後,外界關注是否再擴大使用對象。中醫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柯富揚於10月7日透露,經四度修正,決議增加3項重症風險因子對象,分別為「控制不良高血壓者」、「出血性/消化性潰瘍」、「精神疾病患者」,此外產婦產後也可使用。中醫藥司司長黃怡超則說,會議討論事項正彙整資料中,待指揮中心核定後正式對外公布。

今日疫情記者會上,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表示,根據中醫藥司提供資料,10月7日所召開公費補助對象適用範圍研商會議,有做成關於適用對象的初步共識決議,包括:第一,產婦確診者經中醫師評估產後狀況,可以使用公費清冠一號;第二,輕症確診者重症風險因子增列三項:控制不良高血壓,出血性消化性潰瘍,有精神疾病患者。

羅一鈞表示,上述操作型定義與詳細內容,正在研議簽辦中,程序完備後會透過函文方式,提供醫療院所依循,目前不確定哪一天完成程序公布,實施日期會儘速。

柯富揚日前表示,先前與衛福部討論清冠一號公費適用對新範圍,重症風險因子增3項,分別為「控制不良高血壓者」、「出血性/消化性潰瘍」、「精神疾病患者」,同時也從寬認定重症風險因子的解釋,包含有過敏史的民眾,如過敏性鼻炎、異位性皮膚炎、氣喘;慢性肝病,如病毒性肝炎、脂肪肝;心血管疾病,如高血脂、高尿酸;失能,如癲癇。

柯富楊表示,先前不斷爭取孕產婦及12歲以下兒童使用公費清冠一號,上周會議僅通過開放「產婦」使用公費清冠一號,即婦女產後可用,但對於懷孕中的孕以及12歲以下兒童,需待衛福部中醫藥司及國家中醫藥研究所研議後,再決定是否開放。他說,12歲以下染疫兒童目前沒有相對應藥物可使用,截至今年7月底,已有7萬多名兒童使用清冠一號,也未有明顯副作用,盼衛福部未來能持續開放。

新冠肺炎 清冠一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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