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疫情增溫,國內連兩天破萬例,不少民眾擔心一旦染疫隔離,假要怎麼請,是否被扣薪,高市勞工局列舉6大情況,由局長周登春今午在防疫記者會說明,釐清勞資雙方權益。
勞工局長周登春說明六大項,第一,家有配合防疫而需照顧的幼童,勞工可請無薪防疫照顧假或家庭照護假,或者請有薪的特別休假。其次,勞工若配合衛生主管機關防疫而自主健康管理,可依身體健康狀況,請普通傷病假,事假,或特休,若雇主要求在家隔離,應照給薪資,勞工也不必補服勞務。
再者,勞工配合衛生機關檢疫而隔離,如果因執行職務所引起,雇主應給付全薪的防疫隔離假,但若是勞工個人因素造成,只可請特別休假或無薪的防疫隔離假。
而勞工若因確診必須隔離治療,如果是職業原因感染死於職災,可請公傷假,若因個人因素確診者,只能請普通傷病,事假或特休。
周登春也說,勞工打疫苗不論何劑有不良反應,自接種日後至隔天廿四小時,可申請無薪的疫苗接種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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