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4月18日起啟動居家照護機制,衛生局今午再公布相關規範,將以2歲以上、70歲以下輕症確診者為主要對象。
高市衛生局長黃志中表示,符合居家照護的對象要件,在生理條件部分是無症狀或輕症、低風險的確診者或家裡屬於低風險的人士,年紀在2歲以上70歲以下,且無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也沒懷孕者 。居住條件方面,這一戶須在4人以下,此外若家人同時為確診者 ,原先的一人一室可變成不只一人一室。
黃志中說,高雄居家照護計畫啟動後,居家照護中心團隊持續增加成員,包括8大醫療團隊24小時提供專線諮詢, 237家合約基層診所,58家專科兒科診所及 192社區藥局 。
民眾一旦進入居家醫療照顧體系, 即會針對所有確診者進行評估 ,不符合條件者即安排到專責醫院或加強型防疫旅館,符合居家照護者會指定基層診所專責負責,每天提供相關的生活關懷,確診者身體如無不適,就到解除隔離為止,若有不適,會透過基層專責診所或醫療照護中心(07-7151911)進行視訊、通信診療 居家送藥,若有特殊嚴重症狀則安排到專責醫院。
黃志中說,2歲以下小孩原則安排住院, 2歲以上可居家照護,小朋友症狀若一般,每天早上8點到晚上10點有指派的專責兒科醫師視訊診療、協助取藥。病情若變化,會安排後送,病情發生在夜間 ,可連繫居家照護中心醫療諮詢專線07-7151911。若出現呼吸困難、嘴唇發紫,胸痛,神智不清,高燒、抽搐,可立刻撥打119或07
-7151911救護車送醫。
此外疾管署對送醫、就醫的交通方式,即日起也放寬。緊急就醫以119為主,透過衛生局規畫或指示的方式應用防疫車隊或同住家人接送或自行前往,非緊急就醫採檢及返家隔離,亦需依衛生局規畫指示,搭防疫計程車隊或同住親友接送或自行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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