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規定從9月24日起實名制口罩均為雙鋼印,但沒有雙鋼印的盒裝口罩則能賣到今天。衛福部食藥署醫粧組研究員王兆儀表示,未賣完的非雙鋼印口罩,必須回收驗章後,才能繼續販賣,民眾可認明標章購買。
口罩國家隊加利公司8月間進口300多萬片中國製的非醫用口罩,混充醫用口罩部分流入實名制通路,之後也陸續發生藥局、廠商以進口口罩混充台製口罩的事件。
指揮中心為避免混充口罩事件再度發生,9月祭出雙鋼印的措施,要求台製的醫用口罩皆必須打上「MD」和「Made In Taiwan」,並從9月24日實施於實名制通路,其餘合法生產的平面醫用口罩則可販售至12月24日。
王兆儀說,從今天開始廠商需開始著手回收非雙鋼印口罩,驗章後才能繼續販售,最晚須於明年3月23日前回收完畢。
她說,由於各廠商才知道鋪貨的通路,因此數量上面還需等廠商回收,向地方衛生局回報後才能確認。但許多廠商在之前便已開始著手回收,各地衛生局也會從今天開始進行稽查,無雙鋼印也無驗章的台製醫用口罩不得於市面上流通。
至於實名制口罩政策也將從12月31日進行調整,除銷售片數及售價調整為兩周10片40元,也將從藥局分包改為由廠商統一包裝成10片/包,並依藥事法規定,於包裝袋上明確標示許可證字號、廠商名稱及有效期限或保存期限等相關資訊後,再配送至藥局及超商銷售,方便民眾辨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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