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部分國家要求入境者檢附健康證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日前基於人道考量,開放因緊急情況需入境東南亞國家、中國與澳門民眾自費採檢新冠肺炎。昨起擴大適用對象,計畫出境的外國人如有需求,也可自費採檢。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表示,國際疫情持續變化,許多國家於邊境採取管制措施,為保障民眾相關權益與外交事務推動,因此指揮中心修訂公布第五版「開放部分民眾自費檢驗COVID-19申請規定」,開放預計出境的外國籍人士、有拜訪他國公務機關需求的外交從業人員等也可採檢新冠肺炎。
其餘可自費採檢的對象包括因旅外親屬事故或重病等緊急特殊因素,而須至印尼、越南、緬甸、柬埔寨、孟加拉、中國大陸或澳門者,因工赴越南者以及其他經指揮中心同意的對象。居家隔離或檢疫者如有緊急探親或奔喪需求,於隔離或檢疫滿五天且無症狀,可向地方衛生單位提出申請。
民眾赴可提供自費檢驗新冠肺炎的醫院採檢後,醫院會於採檢後48小時內提供中文版或英文版檢驗報告。檢驗費用由醫院報請地方衛生局核定後公告於醫院內,收費標準約介於5000元至7000元之間。
目前國內可提供民眾自費檢驗新冠肺炎的醫院有18家,包括台大醫院、亞東醫院、三軍總醫院、新光醫院、萬芳醫院、淡水馬偕醫院、台北榮民總醫院、林口長庚醫院、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台中榮民總醫院、彰化基督教醫院、成功大學附設醫院、奇美醫院、高雄長庚醫院、高雄榮民總醫院、高醫大附設中和醫院、花蓮慈濟醫院等。
有疑似個案的接觸者也想自費進行篩檢,但指揮中心表示,疑似個案並非確診個案,其接觸者的感染風險有待評估;即使遭受感染,在沒有症狀的階段也可能因病毒量低而不易檢出。因此為確保國家疫情防治與醫療資源精準用於刀口,一般民眾仍須符合相關通報採檢條件,才能接受篩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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