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專案要求十二月起所有入境台灣者,無論國籍皆需檢附陰性證明,但昨天新增的確診案例中,疑似群聚感染的十二名印尼移工與案六○七,搭機前皆有陰性證明,卻在檢疫期滿被檢出陽性確診。專家指出,新冠病毒時陰時陽,加上各國檢驗方式不同,陰性證明恐怕只能參考。
外界質疑所有入境者皆須檢附核酸檢驗陰性證明「違憲」,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周一於立院承諾,一周內提出相關法律報告。指揮中心昨天說明,經相關部會討論,相關要求及配套措施,符合憲法保護人民基本權,並無違憲。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醫療應變副組長羅一鈞表示,同班機來台的十三名印尼移工,入境時都有檢附陰性證明,十人檢附核酸陰性報告,其中九人檢附三天內陰性證明、一人檢附超過三天的陰性證明,另外三人則是檢附抗體陰性證明。
台大兒童醫院院長黃立民坦言,恐難完全依賴登機三天內陰性證明,確保入境者並未感染;林口長庚醫院副院長邱政洵表示,新冠病毒變化多端,登機前的檢驗結果,只能作為參考。黃立民認為,登機前三天的陰性證明,「還是可以攔住大部分帶病毒者」,但應落實十四天檢疫隔離,最好於檢疫期滿,再採檢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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