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針對敦睦艦隊染疫事件的調查結果今天出爐。報告指出,這次任務有返港檢疫規劃未周、未將檢疫列為聯檢重點、未落實執行聯檢,與健康聲明填寫不實等四大主要缺失,懲處海軍司令劉志斌在內共17人。
督導此案的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表示,整個事件從規劃、監督、實行三個環節都有違失,且是涵蓋縱向指揮系統與橫向聯繫的複合性違失,盼國軍痛定思痛,未來莫在發生類似案件。
國防部總督察長黃國明表示,敦睦艦隊任務可大致可分為整備、啟航、帛琉、返航、待檢、聯檢、放假7個階段,而主要出現缺失多出現在聯檢階段,包括計畫整備與實際實行都出現疏漏。
對於返港檢疫規劃有未周,調查報告顯示,艦指部依循的「返港前30日計算標準」是漁業署針對漁船所定,軍艦、漁船有別,國軍未提出相對應計畫,也未與疫情指揮中心溝通,導致後續產生執行問題,顯有疏失。
報告指出,艦指部頒訂的「安全聯檢實施計畫」,內容重點在於有無夾帶違禁品,未依當時國內疫情將新冠肺炎列入檢查項目,導致檢查人員輕忽疫情重要性,內容顯然不足;且發放給官兵填寫的健康聲明書未使用指揮中心最新版,亦造成檢查人員無法立即辨別官兵健康狀況。
報告顯示,在軍醫檢疫人力和時間都不足的情況下,當日聯檢醫官僅對全艦官兵量測體溫,和口頭詢問有無身體不適狀況,甚至無法逐一檢視官兵健康聲明書,執行過程過於簡略;而支隊長及艦上醫官在聯檢過程中,也未主動表明返航過程中,有官兵發燒及嗅覺喪失症狀,導致未能即時回溯查證。
針對健康聲明填寫不實,調查報告指出,有當事人因擔心如實註記恐無法休假,加上自認身體已經恢復,所以未據實填寫,例如岳飛艦一官兵4月13日發燒就診,但健康聲明書在發燒前就已繳回,也未取回重填,若如實填寫,或在聯檢時主動說明,聯檢人員就會更能提高警覺。
人員懲處部分,海軍司令劉志斌因督導不周記過一次;艦指部指揮官高嘉濱、敦睦艦隊支隊長陳道輝,與擔任聯檢計畫督導官的海軍副參謀長喬志明各記過兩次;其餘違失人員13人則分別處以訓誡一次到記過一次之處分。而原先遭調職的陳道輝、高嘉濱,二人都將恢復原職,預計16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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