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鑫黑心快篩案爆發後,由於快篩進口須通過食藥署EUA(緊急使用授權),外界質疑食藥署把關不力。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昨披露,有廠商四月廿一日送件申請快篩EUA,食藥署在五月初要求補件,五月七日廠商就接到公關公司電話,聲稱可幫忙讓EUA「送件順利」,由於廠商送件及專線電話都僅食藥署審核人員知情,質疑食藥署有人「內神通外鬼」,圖利快篩掮客、快篩蟑螂。
國民黨昨播放廠商具名檢舉的影片,國民黨立委萬美玲表示,影片內容中,檢舉廠商表示,送件申請留在仿單的電話是專屬給衛福部的專線,不同平常打來公司的公開號碼,卻接到一位曹小姐和鄭先生電話,自稱「睛世隆中」公司,可以讓快篩EUA補件更順利快速,還有另一位自稱在長庚工作的林顧問,也是類似說法。
萬美玲指出,這些快篩掮客、快篩蟑螂是怎麼得知申請EUA廠商送件、被要求補件和電話?很可能是有人外洩資料,食藥署是不是共犯結構?依據「刑法三一七條」,依法令或契約知悉工商秘密而無故洩漏者,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食藥署要出來說清楚。
國民黨立委費鴻泰表示,之前大鑫快篩申請EUA,被爆出是靠邵博士顧問公司送件成功,今天又有睛世隆中公關公司,食藥署長吳秀梅不下台沒有天理,食藥署是不是內神通外鬼,難道檢調不查嗎?
吳秀梅表示,或許民間有些人會提供這樣的服務(公關公司代為送件),但是食藥署不會看是什麼公關公司送過來的,該審查的都會審查。
食藥署醫粧組簡任技正林欣慧表示,審查資料認定的是「申請人」,不會知道有什麼公關公司代為送件。只要是有「實質審查」的國家,食藥署都會接受該國家通過的EUA證明文件,也就是EUA法規上所說的「國家核准上市證明」、「替代技術性資料」,一定要這些國家有通過以後,才會納入EUA的審查考量內;但也不是非要通過外國EUA才能夠申請台灣EUA,因此還是有標準模式的通道。
林欣慧指出,即使廠商持替代技術性資料想要申請簡易流程,還是會有通過不同國家藥證數量上的差異,或每個國家的審查嚴格程度的差異,因此就算是簡易模式,還是都會因個案不同而有所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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