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錯解除居家隔離時間,吃上45萬元的高額罰鍰,桃園中壢區龍昌里有位王姓民眾2月底從中國大陸返台,入住防疫旅館8天後,回到住家自我居家隔離8天,原定3月12日晚間12時解禁,但他以為是中午12時,便和家人一同至台北掃墓,遭桃市府衛生局開罰45萬元罰鍰,他相當無奈表示,自己並不是無故亂跑,願意受罰但仍希望能減輕裁罰金額。
桃市府衛生局副局長蘇柏文指出,執行居家隔離前,隔離通知單都會標示清楚居家隔離起訖時間,若民眾有疑問也可撥打1922或詢問衛生局,若違反居家隔離規定,衛生局將依據違反規定事實及衛生福利部公告的裁罰基準裁罰,民眾如有不符,可提出行政訴願。
據了解,王男父親於過年期間離世,當時因訂不到防疫旅館無法及時奔喪,讓他留有遺憾,今年2月底向公司請假返台,卻因自己糊塗記錯解除隔離的時間,提早14小時外出掃墓,因公所人員聯繫不上他,間隔5小時回家後,已有員警在家門外等候做筆錄,最終依照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規定遭衛生局裁罰45萬元。
王男對於自己的糊塗感到懊悔,違規是事實沒錯,但因為自己本身是一般上班族,無力負擔45萬元巨額罰款,若不從則將被查封財產,因此希望市府能夠網開一面,減輕其罰款金額。
龍昌里長范金水表示,當初藝人王力宏違反7天自主健康管理聚餐,也只不過裁罰1萬元,小老百姓卻遭重罰45萬元,這似乎太過嚴苛,希望市府能衡量王男狀況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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