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喜宴群聚一名確診的國小校長未等檢測結果出爐,就出席全縣國中小校長資訊研習,甚至還參加席開百桌、千餘人的村鄰長餐會,引發外界關注。對於採檢對象的外出規定,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表示,匡列對象會依狀況分為居家隔離和自主健康管理對象,但不論哪一種都不可參加聚會,違規可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新台幣3000至1萬5000元。
莊人祥表示,採檢對象會針對是否為密切接觸者進行匡列,分為居家隔離對象和自主健康管理對象。居家隔離者須從接觸日開始起算10天不可外出,自主健康管理者則是雖可外出,但不可參加聚會,也不可搭乘大眾交通運輸。
而非居家隔離對象,經通報且採檢陰性後,應從接觸日起進行自主健康管理10天。
至於這名校長究竟屬於哪一種,莊人祥表示,不論哪一種匡列對象,結果出爐前都不能參加聚會。如果違反相關規定,可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36條和第70條規定,處新台幣3000元至15000元不等罰鍰。不過還要等衛生局的認定和當事者陳述,才能確定開罰的基準。
至於非匡列的採檢對象,莊人祥說,採檢者自採檢醫院返家後,如仍有症狀,也應留在家中,不可外出;採檢後如症狀緩解,仍需持續自我健康監測10天。
這起嘉義喜宴衍生群聚今天又新增兩例個案,整起群聚已有六人染疫。
這篇文章對你有幫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