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歲劉耿志結束近30年高雄地院的法警生涯,碰巧橋頭地院成立受邀當志工,「重出江湖」替民眾解決訴訟程序的疑難雜症,還曾從旁協助寫狀紙,讓人省下一筆律師費。劉耿志笑稱,雖然從領薪水變做功德,自己也邊學習「增強功力」,不僅生活充實、與外界資訊沒斷層,心靈更富有。
劉耿志透露,求學時讀工科,退伍後替朋友去法院領取報考法警表格,被鼓勵之下自己也領一份,意外地朋友沒考上他卻錄取,就在高雄地院一路當到副警長,直到2015年不必擔負3個子女學業開銷,他選擇退休要過好生活。
「想學更多以前沒機會接觸的事情!」個性熱情的他,在法警時就考取了中餐證照,退休後報名保母班,也順利考取執照,原有意進一步投入「長照」,同時間老朋友還找他當公司小主管,不過2016年9月橋院新成立,借重他的經驗帶領志工群,讓劉耿志從法院副警長,變成志工「副班長」。
同樣在法院上班,劉耿志現於聯合服務中心每天服務民眾,有人要聲請核發支付命令、有人要寫狀紙等,都超出以前法警的業務,幸好他行動力十足又熱心,某次遇到一件已確定的損害賠償欲聲請強制執行卻卡關,他隨即幫忙聯絡檢察事務官,釐清該備妥文書,減少當事人奔波。
劉耿志說,面對民眾各種需求,他常找法院其他同事請教,就當做學功夫,「我學會了,功力也增強!」還有一次遇到當事人欲聲請支付命令、金額不到10萬元,他找出狀紙範例供參考,讓對方自行寫出狀紙省下律師費,對方感激不已;當碰到不曉得是否該請律師的民眾,劉耿志有一套貼切比喻,他說,訴訟就像「旅行」,可以視目的選擇搭公車、搭火車等不同交通工具,依案情考量究竟有無必要請律師,畢竟一庭就要好幾萬 。
劉耿志開朗、愛談話,當法警時遇到陳情民眾,常由他出面處理,當志工後他透露也碰過民眾心理不平衡來埋怨,他便耐心傾聽、鼓勵,安撫住情緒,或許難替案件翻盤,至少讓對方內心舒坦。
劉耿志說,志工每天6小時,下班還能順便買菜回家煮晚餐,且他還兼任橋院男子籃球隊、女子桌球隊教練,固定在中午或晚上練習,加上志工排班彈性,也比較有空回老家照顧父母;他打趣說,以前上班領薪水,現在變做功德,不過生活比以往多采多姿。
對於打算要退休的民眾,劉耿志建議,一定要有規劃、妥善安排時間,不要都待在家,不然人際關係會漸漸脫節,對外界資訊也會斷層,「退休後就是要『動』,不管是運動還是參加活動,千萬別有退休就是要養老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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