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恩的食農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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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恩的食農生活
繼國際癌症研究基金會(IARC)把紅肉列為2A級(可能致癌)的癌症風險因子,而加工肉品(香腸、培根等)列為1級(確定致癌)的癌症風險因子之後,近期World Cancer Research Fund International世界癌症研究基金與American Institute for Cancer Research. (美國癌症研究所)也發表一份大腸癌的研究報告 Diet, Nutrition, Physical Activity and Colorectal Cancer. 2017。其中將紅肉列為「有強烈證據」「可能」提高罹患大腸癌的風險。其實類似的研究結論很多,因此在近來營養與飲食的專家建議中,多提倡減少肉食尤其是紅肉,多吃蔬菜水果或是豆類、魚類,尤其以地中海型飲食為代表。
但是即使知道這樣,還是很多人很糾結地無法放棄紅肉的美味。其實愛吃肉也沒什麼好糾結或是感到罪惡的,韋恩認為這是一種來自老祖宗的天性。而我之所以將吃肉稱為人類的原罪是因為,人之所以為人,或許就是因為開始知道吃肉。與其將蘋果視為禁果,不如說,真正開啟亞當夏娃智慧的食物,其實是肉。
在一篇哈佛大學學者刊登於權威科學期刊Nature的研究(Impact of meat and Lower Palaeolithic food processing techniques on chewing in humans.Katherine D. Zink et al. Nature531,500–503, 2016)
顯示,在260萬年前,我們智人的老祖宗,之所以能在演化上獲得勝利,有更大的腦袋、更高的智力、更多的空閒製造工具、發展文化,遠遠甩開同時期競爭的其他原始人類、靈長類,就是因為拜懂得吃肉所賜。研究顯示,在沒有吃肉之前,人類主要的熱量來源是植物含有澱粉的根莖類,因為根莖類富含纖維,質地很粗,而且其實營養也不算豐富,所以人類每天要花很多時間採集同時嚼嚼嚼。直到吃肉之後,因為肉豐富的油脂充滿了熱量,才算登上了攝取卡路里的特快車,再也不必每天花那麼多時間嚼嚼嚼了,剩下很多時間,才有餘裕來發明工具、遊戲、思考、發展文化了。根據研究計算,吃根莖植物的話,原始人一年要嚼1千5百萬次;而如果食物裡有1/3是肉的話,可以減少嚼2百萬次(大約減少了13%的咀嚼次數),而所需要的咀嚼力也減少了15%。而進一步如果懂得用石器將肉切小塊再吃,可以再減少5%的咀嚼次數,咀嚼力也再減少了12%。簡單來說,就是可以用更短的時間、花更少的力氣,獲得更多生存所需的熱量。
而其重要性不僅於此,肉食對生物演化上也有重大意義。因為咀嚼需要的力氣變小了,因此推論臉部的需要的肌肉變小了、牙齒的大小也因此縮小了,因此有更多的空間提供更大的腦容量,所以有利於發展智慧。而腦是很花能量的器官,有更多的熱量才得以供應更大的腦來運作。所以也就是說,如果我們不懂得吃肉,我們現在還會像我們森林裡的快樂靈長類朋友一樣,每天花很多時間在樹上樹下盪來盪去,尋找所有可吃的根、莖、葉、花,然後躲在樹上嚼嚼嚼。所以說肉是智慧之源,其實並不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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