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16 醫聲.醫聲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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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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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9 名人.黃達夫
黃達夫/醫師應該體諒病人的不理性
為了降低醫療糾紛走上訴訟,立法院去年5月三讀通過「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簡稱醫預法)」,衛福部於8月1日預告訂定醫預法施行細則及子法,將盡快公告,預計明年元旦正式上路。老實說,看到任何法規的文字,都令我很頭痛。個人認為,等到事情發生了,病人受害了,或是醫師認為被冤枉了,再來走這麼麻煩的,要這麼多人力與時間投入的「醫預法」流程,不論如何,都是事倍功半。人非聖賢,醫療是依賴很多人力的工作,要達到零疏失,非常困難。但是,如飛安一樣,經過航空業界,不斷地檢討改進,現代人搭飛機,很少人有不安全感。所以,自從醫院開始營運的第一天,我就把失誤的減少,當作全院上下的第一要務。不間斷地,從系統的改進到個人作業的檢討,把發生失誤的機率降到最低。醫療糾紛 成為醫師職涯困擾除了醫療失誤,最近,元氣網「醫病平台」也討論到「病人的不滿」。其實,不只是病人不滿,近一、廿年來,台灣醫界也經常在抱怨病醫關係緊張,醫療糾紛日增,是醫師職涯的一大困擾。那麼,與其亡羊補牢,我們為什麼不更積極的,設法去促進病醫之間,關係的和諧,減少病醫之間的誤解呢?談到這一點,我必須說,我很幸運,我職涯的前半,總共25年是在尤金‧史塔特(Eugene Stead)教授所用心型塑的醫療文化下,學習如何扮演醫師的角色,做個好醫師。在美國醫學教育界,史塔特教授被認為是繼現代醫學之父,威亷.奧斯勒(William Osler)之後,對於美國的醫學教育最具影響力的教育哲學家,總共有37位門生,成為美國醫學院的內科主任。照顧病人 不只是去除「病」史塔特教授非常不看重,要學生像海綿一樣的吸收很多知識的教育方式,而是主張醫學生從照顧病人的過程中,所發生的困難,去尋求解方。所以,他不喜歡筆紙的考試,而是親自到床邊,從詢問醫學生的想法去判斷醫學生的學習效果。他最重視的是,如何了解病人,然後,去滿足他們的需求。他強調醫師要照顧的是生病的「人」,而不只是去除「疾病」。生病的人多半很痛苦或很焦慮,所以,醫師應該體諒病人的不理性。學習如何與不理性病人溝通在這樣的認知下,醫學生就要學習如何與不理性的病人溝通,以獲得他們的信任,才能夠幫助他們。這是醫學教育非常重要的一環。我想這也是台灣醫學教育中,最缺乏的一環。另外,從我過去33年,親自處理病人投訴經驗,我知道要醫師道歉很不容易。醫師總是會告訴我,他不是那麼說的,是病人誤解他了!錯不在他。我必須不斷開導他們,我並不是說,他錯。但是只要病人有被冒犯的感覺,我們就應該道歉。逐漸地,同事們,願意更主動積極地溝道,病人投訴就愈來愈少,讚美、鼓勵醫師的信件愈來愈多。責任編輯:吳依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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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3 焦點.杏林.診間
醫病平台/醫療事故處理過程好比傷口的清創,而和解是一種癒合
編者按:三星期前,王志嘉醫師的團隊以三篇文章介紹從國家立法的立場,說明已三讀通過的「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醫預法)」可以幫忙「面對醫糾,病家不再求助無門」、「爭議背後,看見受傷」、「先理解再調解,雙調委化解醫病心結」。本週我們邀請一位醫院工作者,分享他們如何透過「醫療事故處理小組」的努力,與病人一起走過醫療事故,看出病人情緒背後的需求、了解病人到底想說什麼。希望透過這樣的努力,可以達到「醫療事故處理過程好比傷口的清創,而和解是一種癒合」。我們期待台灣醫預法的推動,在醫療的大環境裡能舒緩醫病雙方的敵對緊張,而各醫院也能有內部的專門小組,在醫療糾紛的第一時間啟動支持系統。希望台灣的醫療環境能夠在醫療團隊與病人、家屬之間的互相體諒下更上一層樓。延伸閱讀:醫病平台/與病人一起走過醫療事故延伸閱讀:醫病平台/病人到底想說什麼?了解病人情緒背後的需求我在法律系念書時,老師特別提出一般民事案件舉證責任之分配,是原告對被告之過失要負舉證責任,但在醫療事故(疏失)的爭訟,因涉及醫療專業,非病人(原告)能全然了解,更何況在事故關鍵過程,病人不會瞭解醫療操作過程中對與錯,甚至病人是在麻醉狀況下「不知不覺」地受到傷害,何來舉證的能力?因此醫療疏失訴訟採舉證責任倒置,法律上是由醫療提供者(被告)負舉證的責任,若其無法證明醫療事故並無疏失,則必須賠償醫療疏失所造成的傷害結果。我所工作的醫院在2016年起成立醫療事故處理小組,當時對「醫療事故」的定義是「病人在醫療過程中受到重大傷害或者發生死亡狀況」,因為可能會面臨賠償或者醫療訴訟,所以依照醫療事故處理標準作業流程,從事故通報那一刻起就由醫療事故小組接手,且主動積極處理。首先是立即補救醫療事故造成的傷害,關懷病人及家屬,了解病家對事故的認知與要求;同時也調查病歷、保全紀錄,訪談事故相關工作人員,並找同儕檢驗(peer review)事故的結果和原因。第一次的醫院內部事故檢討會議中,當事醫師要親自說明事故發生原因和過程,必要時病理檢驗部或放射診斷科醫師會列席說明事故相關的檢查(驗)報告。這個閉門會議中,每個人都要誠實檢討、坦誠討論事故的原因與真相,以釐清因果關係,然後準備在病情說明會中向病人和家屬說明事故檢討的結果。病情說明會時,除非病家拒絕或者評估病家有情緒失控的可能性,當事醫師(醫事人員則是由部門主管)會親自與病家面對面,一起回溯事故發生的過程及說明事故發生的原因及病人目前的狀況,然後回答病家的種種提問。在回答完病家問題後,當事人員會先行離席,現場留由醫院代表與病家討論歸責及賠償與否的問題。對於每一件不幸的醫療事故,我們深深體會病家因為醫療不可預測性或有其極限,醫療的風險或病體本身的衰敗,而必須面臨非其預期的金錢、身體和心靈上的負擔與傷害,甚至是不可逆的失落(loss),而此時最能夠幫助病家走出事故,往往是與其一起經歷事故過程的醫師和醫療人員。我們醫院每一件的醫療事故從通報開始,就由醫院和當事醫護或醫事人員一起處理,醫療事故的賠償或者慰問金全由醫院負責,不會要求醫師比例分擔,也沒有成立所謂的「醫療訴訟賠償互助金」,事後也不會對人員祭出懲處(no penalty),因為懲處可能會讓醫療人員想要掩蓋錯誤,對病人造成更大的傷害甚至成為犧牲者。在醫療事故結案後,由醫療品質與病人安全委員會分析與檢討醫院事故的根本原因,並且在醫院晨會的「死亡與嚴重後遺症會議」 (Mobility and Mortality,M&M)或績效改善委員會(Performance Improvement Committee,PIC)報告。同時,我們非常重視事故相關的醫療人員不要成為醫療事故中的第二位受害者(second victim),包括在事故調查或處理過程的情緒壓力(羞慚、罪惡感、焦慮、悲傷與憂鬱);或是事故之後無法感到安全自在地面對醫療工作、工作夥伴或者病人(包括憐憫不滿、耗竭、續發創傷後壓力)。因此,院內另外成立「員工不良事件和醫療事故當事人支持小組」,這個小組成員與醫療事故處理小組完全不同,如此才能讓當事醫療人員敞開心懷去談自己在事故過程中的痛苦無助以及需要的幫助,而當醫療事故準備進行訴訟時,也是由醫院聘請律師幫醫師打官司。回想過去醫院每一次醫療事故處理過程,病家、當事醫師(醫療人員),甚至包括醫療事故小組裡的調查者、被調查者和關懷病人的社工,在回溯事故發生過程,看著病歷的記載(病程或者護理紀錄)、病情說明會、關懷支持病人,或是與病家協調/調解的過程,都像是不斷反覆地忍痛掀開傷口做清創或敷藥,這個過程對病醫雙方是極大的壓力與痛苦。因此,當終局和解或調解完成之時,雙方才能真正卸下心中重擔,讓事故傷口漸漸癒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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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1 焦點.杏林.診間
醫病平台/病人到底想說什麼?了解病人情緒背後的需求
編者按:三星期前,王志嘉醫師的團隊以三篇文章介紹從國家立法的立場,說明已三讀通過的「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醫預法)」可以幫忙「面對醫糾,病家不再求助無門」、「爭議背後,看見受傷」、「先理解再調解,雙調委化解醫病心結」。本週我們邀請一位醫院工作者,分享他們如何透過「醫療事故處理小組」的努力,與病人一起走過醫療事故,看出病人情緒背後的需求、了解病人到底想說什麼。希望透過這樣的努力,可以達到「醫療事故處理過程好比傷口的清創,而和解是一種癒合」。我們期待台灣醫預法的推動,在醫療的大環境裡能舒緩醫病雙方的敵對緊張,而各醫院也能有內部的專門小組,在醫療糾紛的第一時間啟動支持系統。希望台灣的醫療環境能夠在醫療團隊與病人、家屬之間的互相體諒下更上一層樓。延伸閱讀:醫病平台/與病人一起走過醫療事故我在醫院工作其中一項是處理病人意見反應,其中有讚美肯定也有抱怨建議。在讚美部份,都是肯定醫護人員在照顧盡心用心而且親切溫暖;抱怨部分,大約六成跟工作人員的語言表達或肢體動作讓病人感受不佳有關。我察覺到醫療服務過程是人與人在短時間內密集的接觸與互動,因為攸關「人命」,雙方的標準都比較高一些。醫療人員無論在應對或動作,都要包含同理、尊重和信任三個重要元素。反之,病人或家屬在生病過程的言語、情緒、行為,很難要求或事先教育,但卻總能教會我們更了解何謂同理、如何尊重病人及贏得病人信任。接下來,我想分享幾個發生在醫院,病醫互動很激烈卻又很溫馨的例子。有個週五下午,我連續接到急診護理師和櫃台人員來電說,急診室有位病人在急診發生嗆入,要準備轉進加護病房,家屬不能諒解而且正對著醫師和護理師咆哮,醫師和護理師試著說明,但引起家屬更激烈的反擊。我到了急診後,要求家屬讓醫師先離開去治療其他病人,並且先完成住院手續,家屬暫時恢復理性接受。但到了加護病房後,又開始激動地向我敘述發生了什麼事。原來,這位病人是因為調整鼻胃管來到急診,急診護理師在協助灌食時,家屬在旁一直叮嚀要慢慢推,結果病人灌食後嘔吐而發生嗆入性肺炎,因此要入院治療。當下,家屬不止對於灌食,對急診過程,用藥、抽血、住院手續都有諸多不滿,還要求檢查急診與加護病房的護理交班單。我發現,家屬與醫師在討論治療時情緒平靜且努力地吸收醫師說明,但對護理照顧過程是千叮萬囑,而且對照護結果不信任和放大檢視有無失誤,家屬認為發生嗆入是照護過程沒照著家屬的叮嚀與方式才導致的不良結果。接手的加護病房護理師也發現家屬的焦慮,他們耐心地聽家屬交班要如何照顧病人的灌食,褥瘡還有假牙清洗以及口角炎藥膏。這時躺在病床上的病人也頻頻揮手要家屬放心趕快回家休息。家屬對護理的敵對情緒看似緩和不少,但一提到急診過程就還是氣憤難當不停地抱怨。當時,我心中就有疑問,為什麼幾乎同樣的護理過程,但家屬卻有兩極反應,家屬到底是為了什麼在擔心和生氣?原來,病人才經歷過嗆入性肺炎在其他醫院住了一個多月,剛出院返家不到兩天。再住院對家屬彷彿一切重頭再來,主要照顧者工作已經請假月餘,原本週一就要返回工作崗位;二來,家屬看到病人在上次住院期間體力掉得很多,現在又要住院是不是會更糟糕?再加上疫情期間根本找不到看護。這些「內憂外患」才是家屬承受不了的壓力,家屬認為這些即將來臨的壓力麻煩都是護理人員不夠小心而造成的,所以才有氣急敗壞的咆哮。因為了解和同理家屬的困難,醫護人員不再把那些急診護理站氣話放在心上,我們整個週末都在幫忙找看護,也順利在病人轉出加護病房後接手陪病照護,家屬得以回到工作崗位,並且向護理人員表達歉意與感謝。另外一個個案情節也雷同,這位病人已至癌末,護理師的每個照護動作都被家屬嫌棄,對下一班護理師罵上一班,明嘲暗諷還引經據典,就連想要制止病人家屬言語情勒的主治醫師,也被家屬直指「醫師沒醫德,只會包庇」。那時,醫院召集了相關工作人員對這位病人開了一個困難照顧病人會議,臨床同事希望醫院清楚宣示對家屬「孰可忍,孰不可忍」的界線為何,討論過程也提出醫院要治療的是病人不是家屬,病人已屆臨終,出院或者轉院都不可行。會議之後,會議召集人立即帶著社工到病房探視病人,希望重建病醫關係。沒想到才開場表達來訪的目的,兩人就在床邊站著「聽訓」50分鐘,根本沒有機會可以溝通。召集人離開病房後,當晚發信給照顧團隊:「我充分了解大家的感受和善用『忍耐』、『同理』及『團隊』的互相支持,不被家屬的冷酷打擊澆熄我們助人的熱情!」。護理部主任也隨即對同仁發出信心支持喊話:「家屬狀態無法改變,我們做好前線護理同仁的心態準備,一切以好好照顧病人,幫助病人舒適善終,不再回應家屬的任何情緒。」爾後,緩和醫療科醫師接手主治,同時照顧家屬面對病人臨終的壓力,抱怨與情緒,同一組護理人員繼續照顧直到病人過世。從這個個案中我們學到,家屬盡心盡力照顧癌末病人的壓力會用不同方式表達,他們想要懂得他們辛苦的醫護人員理解他們。對醫護人員而言,不掉入病人家屬的痛苦漩渦也是一種工作修鍊,也才能有更強更好的動機去面對照護工作。猶記2007年,我們遇到一位很特別的病人。這位病人一到醫院似乎就有無止盡的怒氣,所到之處都不帶髒字不停地罵人!罵到抽血人員看到他就怕,沒人想幫他抽血,因為越罵越找不到血管。櫃台人員收他的錢,數鈔找零的手都會發抖,對護理人員更是逮到機會就數落或罵得對方狗血淋頭。幾次我到現場制止他罵工作人員之後,自己也感到筋疲力盡且充滿無力感。後來,工作人員覺得醫院太被動消極,我就在院長的同意下寫了一封雙掛號信寄給這位病人,請他以後到醫院不准把工作人員當狗一樣罵,再如此發生,醫院服務會暫停直到他不罵人才會再開始。同時我也把這封信副本週知衛生局、生署、健保局、消保會、醫策會,而且把信張貼在所有被他罵過部門單位的公告欄。過了兩天,這位仁兄真的打電話給我,他沒對「罵人」的事做回應,只質問我跟那麼多公家機關告狀是什麼意思?我跟他說:「我要讓全台灣的醫院都知道你很會罵醫療人員,我想這樣子,除了我們醫院以外,你應該沒地方可去了吧?所以,你可以跟我合作嗎?到了醫院後想罵人先找我,免得連我們醫院都沒人要照顧你。」之後,他的罵人力道果真輕多了,同事們看著那封信和看到他的改變,也慢慢走出「夢魘」,甚至能如常與他互動。2008年的小年夜下班之際,這位病人打電話告訴我,他說他很不舒服可是不敢也不想來醫院,因為他覺得他這次進醫院應該就出不去了。我要他馬上叫救護車,我說你現在不來難道要自己一個人在家過年嗎?我答應他我會在急診室等他。到現在為止,我都還記得看著他躺在病床送去做X光檢查時虛弱地對我微微點頭的那一幕,那一刻我才懂了他之前是用盡氣力地在醫院扮演「強者之姿」,而那一天,也是我最後一次看到他。自此,我認知病醫之間的言語互動是照護病人的方式之一,因為言語可以表達同理和關心、理解和尊重,也是病人用來表達痛苦、無奈與對疾病的恐懼,就像戲劇中的演員是用台詞和表情帶出劇情的張力。醫療提供者若願意多花時間去聽出病人在短暫互動的言語背後真正的苦處與擔憂,而給予醫療上的回應,為病人分擔疾病所帶來的苦痛,一定就能順利地建立與維繫病醫之間緊密互信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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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9 焦點.杏林.診間
醫病平台/與病人一起走過醫療事故
編者按:三星期前,王志嘉醫師的團隊以三篇文章介紹從國家立法的立場,說明已三讀通過的「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醫預法)」可以幫忙「面對醫糾,病家不再求助無門」、「爭議背後,看見受傷」、「先理解再調解,雙調委化解醫病心結」。本週我們邀請一位醫院工作者,分享他們如何透過「醫療事故處理小組」的努力,與病人一起走過醫療事故,看出病人情緒背後的需求、了解病人到底想說什麼。希望透過這樣的努力,可以達到「醫療事故處理過程好比傷口的清創,而和解是一種癒合」。我們期待台灣醫預法的推動,在醫療的大環境裡能舒緩醫病雙方的敵對緊張,而各醫院也能有內部的專門小組,在醫療糾紛的第一時間啟動支持系統。希望台灣的醫療環境能夠在醫療團隊與病人、家屬之間的互相體諒下更上一層樓。今天在醫院走著正要去處理一件藥品調劑錯誤的問題,迎面碰到社服室主任,我抓緊機會要跟她說藥劑科剛剛通報一件醫療事故,沒想到她也正好是要告訴我,剛剛在門診化療中心敗血性休克病人已經甦醒,家屬急著要問醫院是怎麼回事。我們倆彼此溝通一下手中事件的重要訊息後,她帶著關懷病人和家屬的使命趕緊前往病房探視病人,而我則到會議室要跟藥劑科以及主治醫師釐清調劑事件的來龍去脈以及影響病人的程度和如何補救。過去,醫院要處理醫療事故通常是重大事故,也就是病人在醫療過程或者結果中發生重大傷害或者死亡,是否為醫療疏失或者究責醫師和醫院,往往是事故處理過程中最重要的攻防。但隨著「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的頒布和即將實施,醫預法要求在事故或者爭議發生時,醫院有關懷、補救還有調解及檢討改進之義務。所謂的醫療事故是指病人接受醫事機構之醫事服務,發生重大傷害或死亡之結果。但不包括因疾病本身或醫療處置不能避免之結果。醫療爭議則是指病人方之當事人認為醫療不良結果應由醫事人員、醫事機構負責所生之爭議。這也正跟我們醫院「醫療事故處理小組」和「不良事件與醫療事故員工支持小組」在過去兩年多間處理了三十多個案的情況狀態不謀而合。在我們醫院已將醫療事故和醫療爭議統稱為醫療事故,一旦臨床第一線通報或者病人投訴,小組負責關懷與調查的人員就會啟動各就各位。經過這幾年的處理經驗累積,經歷事故的醫師們也開始了解對象雖然都是病人,但事故與醫療之間還是有些不同的元素。醫療是從提供者角度去處理病人的問題,而事故則從接受者的角度去消化醫療的過程與結果,也是病人對醫療效果的反饋。而這樣子的反饋,有時甚至會發生在診療許久之後,最近我們醫院就發生了好幾件病人是在事故時點後一年多、甚至最長的十年之後,才向醫院提出申訴。事故的關鍵點都不一樣,包括:當年醫師所說預後僅有一年餘命,但十年後病人都好好的活著,但身心飽受「預言」之苦;或者癌症復發後手術所拿出的檢體化驗與原發癌症相同,病人認為是不是當年手術開不乾淨?「生病不是誰的錯」或「沒有醫師希望病人不好」不足以為事故的解釋與說明。即便再久之後的申訴,我們還是會跟著病人再走一遍發生申訴事件時到申訴時的過程。前述受到「預言」之苦的病人,因為醫師與病人再次回顧當時疾病治療的過程,也說明所謂「預後」是醫療實證統計疾病存活的結果,是以機率數字呈現,並非絕對數字。可能80%的病人會面臨最糟或不同程度的結果,但也有20%的病人可以有最好治療效果,這就是醫療的不確定性。而當再次與病人討論當年的治療過程時,病人回憶起醫師在治療過程中全力以赴及對治療計畫的用心與說明,並沒有放棄預後不佳的他。我們的醫師在與病人談話之後,很感慨地說,他對於這位病人的治療是十年後的今天才真正完成。關懷和支持病人,是醫療事故處理中最大的力量,可以幫助病人以及醫師、醫院去了解彼此對事件爭執點是什麼?或者說當年到底醫療端少做了什麼,或者哪些有所不足,或者現在可以為申訴者做些什麼或者做得更好。我記得有一位病人長期飽受反覆發燒、發炎、潰瘍和腹痛之苦,病人的感覺就是看病怎麼都看不好,所以看過的每一家醫院每一位醫師都是她抱怨的對象,就連疫情期間要打疫苗,也沒有醫師贊成她接種。終於,在本土疫情節節上升時,她也情緒爆發了!我們的社工師關懷病人後,向醫師轉達病人真正想要表達的是「她現在該怎麼辦?」而不是抱怨醫師的醫術。也因此,我們的醫師把病人在他院在本院過去幾年的檢體報告及治療記錄重新再整理一遍,建議病人要專心看免疫風濕專科醫師,而且社工師還把病人家人找來,讓醫師一起說明,這件事故也才平息。如果以我過去處理醫療事故的經驗對醫療事故下註腳,我認為醫療事故的形成是因為醫療過程中有些不足,說明的不足或理解的不足,提供的不足或者接受的不足,或者醫療結果並不能是百分之百完美的不足。往往病人或者家屬是承受這些不足的受苦者,因此需要醫療提供者分擔和關懷才能走出事故,重建對醫療的信任以及面對疾病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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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2 焦點.杏林.診間
醫病平台/醫預法改變了什麼(三):先理解再調解,雙調委化解醫病心結
【編者按】本週的主題是「醫療糾紛」。兩個月前有幸聽到王志嘉醫師非常精闢的演講,介紹「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醫預法)」。十分感佩王醫師的團隊在這幾年的努力,也深深覺得這與「醫病平台」希望促進醫病雙方的了解息息相關。非常高興他們百忙之中同意在醫預法即將實施前,以三篇文章有系統地介紹「面對醫糾,病家不再求助無門」、「爭議背後,看見受傷的醫者」、「先理解再調解,雙調委化解醫病心結」。希望他們的努力沒有白費,能夠讓醫病間對醫預法更加認識,對於未來醫病關係更加有助益。延伸閱讀:醫病平台/醫預法改變了什麼(一):面對醫糾,病家不再求助無門延伸閱讀:醫病平台/醫預法改變了什麼(二):爭議背後,看見受傷的醫者醫療爭議,係指病方認為醫療不良結果,應由醫方(含醫事人員、醫事機構)負責所衍生的爭議。發生醫療爭議,通常有機構內的和解或協商、機構外非訴訟的醫師公會協商、衛生局調解(處)、鄉鎮調解委會員調解、乃至訴訟前的法院調解、或是法院的訴訟程序等。和解與調解是非訴訟解決醫療爭議機制(alternate disppute resolution, ADR)常用的方法。有別於和解是醫方、病方的雙面構造,調解通常呈現醫方、病方與中立的調解員等三面構造。醫療爭議素來受到醫方、病方、與社會的重視,近10年來,除了落實與強化醫療機構醫療爭議事件的關懷機制外,也強化院外衛生局以及法院的醫療爭議調解機制,導入醫、法雙調解委員的機制,於今(111)年6月22日公告但尚未實施的醫預法將醫療爭議雙調解委員制度明文化。筆者自103年擔任台北地方法院調解委員以來,歷經台北市、桃園市衛生局、桃園地方法院、台灣高等法院、最高法院等調解委員等志業,迄今近10年累積超過50件的醫療爭議調解的實務經驗,於109年在國科會研究計畫的支持下,針對我國醫療爭議雙調解委員制度進行學術研究,本文將過去累積的實務與學術經驗進行分享。妥善照護病人是醫療的主要目標,要達成此目標不僅著重於病人的生理需求。同樣的疾病在發展過程當中會因個體差異、發展不如預期、未必即時發現並處理等,進而無法達到妥善地照護病人這個目標,自然降低了對醫療的信任度。透過筆者自身與專家訪談爬梳前人參與醫療爭議調解的經驗,我們從三個面向來思考醫療的意涵,讓擔任醫療爭議的醫、法雙調解委員更能夠理解醫病雙方的衝突、內心需求與利益,進而善用調解制度讓醫病雙方能夠互相體諒,降低或化解衝突,甚而恢復醫病雙方的信任度,將醫療爭議解決,達成「全人照護」的目標。一、避免過度臆測病方的想法最常見的是在醫療爭議發生之後,醫師會反射性地認為病方會要求高額賠償或是認為自己的道歉會被病方當作醫療疏失的一項證據。這種先入為主的想法,帶來的心理隔閡,將會阻礙醫病調解(和解)的可能性。「有時候我們雖然當場沒有調解成功,……,但是後來透過關係來講,我曾經在馬路上遇到一位醫生跟我講說,謝謝你那天的幫忙,我說拍謝沒有調解成功,他後來跟我講,沒有,後來病人也都來找我看病了,我們後來變得要好這樣子。雖然我們並沒有達成病人的需求、金錢的賠償或者什麼的,但是我們會大概去想想看有時候病人反而願意去放下,因為他已經得到他想要的,但是他當場沒有放下的可能是他的面子啊或是尊嚴的問題,或許是文化的一個不一樣的地方。(M12-07)」二、思考在不同場合如何表達自己的立場讓病人理解疾病相關的專業知識固然重要,不代表應該時時提醒。在爭議發生之前,醫師可以有較多的時間詳細解釋及告知可能的風險;然而,一旦爭議發生以後,同樣的解說將會帶來不一樣的反應。以全人醫療的觀點出發,醫師在調解時應該表達更多的同理關懷,但同時內心也要避免自我懷疑。「從接到調處的時間點,到真正要進行調處的這一段時間,大概是兩三個禮拜的過程。那這兩三個禮拜的過程,其實我自己個人的心理壓力我覺得還蠻大的,……,我是到當場才知道他的要求是什麼,所以就是事先都不知道,所以就是我只能準備,我當初給他看的paper(論文),我自己找的文獻,paper(論文)帶過去,然後就是在當場就是仔細說明為什麼會去選擇這個藥物。(M02-03)」「我只是覺得他,有時候你看到一個很討厭……你很氣的人在你的對面,然後他又一直在defense(防禦)的時候,你會更氣這樣子。(M15-10)」三、進入病方文化脈絡深層理解視病猶親是個目標,讓醫師在調解時思索為何爭議會產生、是否之前的溝通有認知落差,並在調解場合盡力配合調解委員、理解病人表達的深層意涵。用白話來說,也可稱為「理解病方的弦外之音」,也是調解領域常用的IPI(Issue爭點, Position立場, Interest利益)分析法,探求病人背後的利益(Interest)。「講白的話,講白了就不值錢了。對,所以就是說你病方,你心裡面很難過我知道,但是你也要知道說,醫方他釋出來的那個所謂的肢體語言,或是他所背後,他願意做這樣的事情,他背後的意義是什麼。(M07-36)」未來醫預法實施後,醫療爭議的雙調解制度,需要對等的醫方調解委員參與(特別是醫師調委),身為雙調解委員,如能理解、體會與同理醫療爭議當事人醫病雙方的需求,先理解再調解,更有助於消弭醫病間的衝突與爭議,故我們提供一個不同的醫療視野,強調更多的人文關懷因素。此外,若要貫徹全人照護教育的精神、照護病人的身心健全之際,醫師也必須學會了解或照顧自己,才也是全人照護與跨領域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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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30 焦點.杏林.診間
醫病平台/醫預法改變了什麼(二):爭議背後,看見受傷的醫者
【編者按】本週的主題是「醫療糾紛」。兩個月前有幸聽到王志嘉醫師非常精闢的演講,介紹「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醫預法)」。十分感佩王醫師的團隊在這幾年的努力,也深深覺得這與「醫病平台」希望促進醫病雙方的了解息息相關。非常高興他們百忙之中同意在醫預法即將實施前,以三篇文章有系統地介紹「面對醫糾,病家不再求助無門」、「爭議背後,看見受傷的醫者」、「先理解再調解,雙調委化解醫病心結」。希望他們的努力沒有白費,能夠讓醫病間對醫預法更加認識,對於未來醫病關係更加有助益。延伸閱讀:醫病平台/醫預法改變了什麼(一):面對醫糾,病家不再求助無門醫預法,是醫療爭議或糾紛處理的第二法,也是三法中最重要的法規,歷經20餘年醫法病三方的努力,於今(111)年正式通過,該法的實施會導向以「溝通關懷調解」、「對話取代對抗」為主的醫療爭議處理機制。過去醫療爭議或糾紛發生後,多著重於病方觀點以及事件本身的處理,通常稱為醫療糾紛處理委員會或小組。近10年來,最大的轉變就是認為醫療爭議或糾紛事件,醫病雙方都受到傷害,而且也不僅事件本身的處理,尚包括心理的面向,不僅病方需要被關懷,醫方也需要被關懷。因此,自第七期醫療網(民國102–105年)將強化醫療機構處理醫療爭議事件的機制列為重點工作項目之一,「輔導醫療機構成立醫療爭議關懷小組」不僅是政策,也成為各醫療機構、衛生局督考、甚至醫院評鑑的重點項目,醫療機構對於醫療爭議事件的處理,除了延續過去對於病方事件的處理,新增關懷的內涵,同時也將醫方的關懷列入。多數的醫者(以下簡稱醫師),特別是醫師,常處在順境,在醫療場域受到長官或學長指導或責難,常常也需心情調適。當發生醫療不良結果時,醫方的身心壓力,通常於一開始辨認出不良事件就會產生,也會去思考這件事為何以及如何發生,因而陷入混亂。之後,當進一步受到病方要求說明或是責難時,通常會不自覺的陷入侵入性反思(intrusive reflections)。反思,在醫療上一般是好事,我們常會在醫療上鼓勵學生反思,用以作為醫學人文教育,並達成全人照護的目標。然而,再侵入性反思就不是好事,因為他常伴隨著自我懷疑和內疚,如在過程中我錯過何事,是否能再做得更好等,會使醫師陷入的混亂加劇,產生第二次的焦慮。再者,院方為因應醫療爭議或糾紛事件、擬定因應策略、以利後續與病方進行協商,會進行組織機構的調查,此調查程序會引起醫師第三次的焦慮,包括長期以來建立的專業形象是否因此摧毀、同事間的信賴、以及就業的焦慮等。歷經三次心理情緒的重大壓力,醫師度過此醫療爭議或糾紛事件,最可能的結果是受到事件影響勉強留在醫界繼續貢獻,但喪失行醫的初衷與熱誠;也有可能克服醫療爭議或糾紛事件後,學到經驗後因而成長更繼續前進(最為樂見);或是從此退出醫療職場(最不樂見)。因此,醫療糾紛或爭議事件後,不僅是病人受傷,大多數的醫師也都受傷,或多或少也留下後遺症,這也正是醫學人文教育可以努力的地方。醫病關係的變化,導致行醫需要更多的專業素養,如溝通能力,傳統的醫病溝通無法因應現代的醫病關係,困難醫病溝通情境已成為最基本的教學,他有助於讓困難變成不困難情境,而避免醫學生或年輕醫師過勞(burnout)以及發生潛在的醫糾。然而,當發生醫療爭議或糾紛事件時,面對受傷的醫師,最需要的就是醫師自己的「因應技巧」以及外部的「資源協助」,這些都是在醫預法通過後,未來醫學人文教育可以融入的地方。醫師的因應技巧,最基本而重要的就是必須認知與體會「衝突理論」。當醫療不良事件發生時,病方有疑慮要求醫師說明是自然的事,然而可能因此發生衝突,但病方其實也不想發生,但就發生了;當醫療不良事件發生時,醫方內心已受到雙層衝擊,當再受到病方質疑時,如果沒有能力去因應,就會變得脆弱、無力感以及失去控制,這種負面情緒,會讓醫病雙方陷入惡性循環,強化其脆弱感和自閉。面對衝突,醫病雙方當事者都想要掙脫這種的傷害性狀態,但如果醫病雙方均無能力,就會讓此衝突加劇、越陷越深,但如果一方有能力去因應,情況可能就會不同。當醫方能夠尊同理與尊重,就有機會建立力量與自信,降低防禦心,達成增能轉移(empowerment shift),也由於防禦心的降低,願意從不同角度來看事情,就會產生認知轉移(cognitive shift),透過建設性與正面的對話,讓衝突有緩解甚至化解的機會。關於「資源協助」,是醫預法第二章的重要內涵,筆者以參與台北、北區醫療網等十縣市「輔導醫療機構成立醫療爭議關懷小組」的輔導經驗以及實際訪談發現,除了各醫療機構幾乎都有的「醫學專業的支持」、「其他的面向支持」 (院內互助基金或醫責險、SOP預警機制、鼓勵員工潛在醫療爭議事件通報、加強院工訓練與教育等)外,醫師或醫者最需要的資源協助有三:一、法律專業的支持從過去處理醫療爭議事件以及質性訪談的經驗,這部分也是當事人認為最需要醫療機構或其他人協助之處,其具體內容包括:實體法上是否違反醫療常規、合理臨床專業裁量或有疏失,以及萬一進入訴訟,後續的程序會如何進行等。此外,以筆者過去的處理與訪談經驗,如將法律專業支持,與醫師當事人的個性及需求進行結合,達成法律風險分析的支持,將會更具有成效。二、關懷調解的支持醫師對於調解制度至今仍非常陌生,以及真實出現調解場景時需要的注意事項,更是壓力來源,筆者曾親自訪談接受衛生局調處的醫師親口所述提到:對於衛生局調處制度的不了解,常常成為潛在壓力與焦慮的來源,在等待調處的過程中,甚至引起二至四週的失眠。此外,真實進入調解程序時時,醫方更必須善用行醫所學及常用的醫病溝通技巧,包括察顏觀色(敏感度)、傾聽與同理心等應用。然而,由於醫師成為醫療爭議事件的當事人時,常常也會陷入情緒或主觀而不自知,故醫院醫療爭議處理人員在調處前的適時說明以及調處時的提醒,是非常關鍵的因素。三、心理情緒的支持「心理情緒的支持」是最困難、不容易做到、但最為重要的部分。主要是不僅涉及私密性,也需要與醫療機構有高度的信賴感,故如何建立私密性與信賴感,是「心理情緒的支持」是否能夠成功的關鍵因素,以筆者過去輔導的經驗,這部分進步最快,近幾年有發展出幾種模式,可參考如下之拙著,限於篇幅,筆者將不再贅述。本文得以完成感謝衛生福利部及藥害救濟基金會之公版簡報資料,以及部分內容引用及節錄自筆者發表於2021年11月第36卷第11期家庭醫學與基層醫療之文章「淺談醫療爭議事件員工關懷的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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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8 焦點.杏林.診間
醫病平台/醫預法改變了什麼(一):面對醫糾,病家不再求助無門
【編者按】本週的主題是「醫療糾紛」。兩個月前有幸聽到王志嘉醫師非常精闢的演講,介紹「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醫預法)」。十分感佩王醫師的團隊在這幾年的努力,也深深覺得這與「醫病平台」希望促進醫病雙方的了解息息相關。非常高興他們百忙之中同意在醫預法即將實施前,以三篇文章有系統地介紹「面對醫糾,病家不再求助無門」、「爭議背後,看見受傷的醫者」、「先理解再調解,雙調委化解醫病心結」。希望他們的努力沒有白費,能夠讓醫病間對醫預法更加認識,對於未來醫病關係更加有助益。《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以下簡稱:醫預法)在2022年5月30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於6月22日經總統公布,距離前行政院衛生署於2000年首次提出「醫療糾紛處理法」起算,已經過了22年。早期的提案,把解決醫療糾紛的重心放在如何避免訴訟、減少責任,關注事後的調解和補償機制;而今年所通過的醫預法,則從醫療糾紛產生的脈絡和原因著手,提出爭議前的「即時關懷」、爭議中「調解先行」與爭議後「除錯預防」,來做為醫療糾紛的解方。其中在即時關懷部分,簡單來說,就是考慮了「病人為什麼告醫師」的原因,所建立各種「疏導」機制,即使醫療事故不能避免,但至少透過溝通關懷避免醫病關係持續惡化。病人為什麼要告醫師?1994年知名醫學期刊Lancet刊登Charles Vincent等人訪談227位提出醫療訴訟的病人及家屬,探究其採取法律行動的原因,除了傷害事實之外,更取決於事件發生時醫療端的態度與溝通方式,病人和家屬希望透過訴訟達到:提升照顧品質,避免類似事件再發生;需要解釋,讓家屬了解發生什麼事以及為何會發生;要求補償所受損害及未來的照護;以及希望醫療人員或機構了解病人受害的嚴重性及感受,並能記取教訓、承擔責任。國內多項研究也有類似發現,病人提起醫糾的動機不外乎對資訊的需求、情感需求以及經濟上的需求,其中「非經濟因素」的比重遠高於對賠償的重視;而事故發生後醫方「不聞不問」或冷漠態度等溝通上的問題,也是病人決定提起訴訟的主要原因。事實上,在醫療現場,不良事件發生時,醫療人員關注的通常是病人病況,專業訓練讓他們很清楚如何為手術後出血的病人進行檢查、診斷和緊急處置,可是面對病人在術後第二天突然死於休克時,該如何告知家屬、如何與家屬對話、如何回應可能的質疑,卻是不小的挑戰,尤其是事發突然,可能連醫療端都還沒弄清楚為什麼病況突然改變,還處在自責和焦慮中,更遑論去顧及家屬的情緒,這時候的沉默或保留,就可能加深醫病之間的猜疑和對立。因此,要避免事件演變成爭議,首要先解決醫療事故發生時的溝通障礙。為此,日本推動醫療機構設置「院內調解員」(In-Hospital Mediators),在醫病發生爭議或衝突時,以中立的角色來促進醫病雙方對話及溝通,共同解決衝突。英國NHS在醫院設立病人諮詢與聯絡服務 (Patient Advice and Liaison Service, PALS),對病人提供資訊和支援,不僅可即時介入、解決病人對醫院的疑慮,並且可將意見反映給管理者,改進醫療服務品質。我國衛生福利部從102年開始,委託各區域醫療網的縣市衛生局,積極輔導醫院設置「關懷小組」,由醫院高層擔任召集人,成員涵蓋醫療、法律、心理、社工等相關專業,強調在醫療爭議的第一時間就有跨專業的團隊可以介入處理,與病家建立聯絡窗口,維繫溝通,進而傾聽病方、同理需要,促進醫病對話,另一方面也作為醫療人員的後盾,協助其與病方順利溝通。關懷小組實施多年,目前九成以上的醫院皆已設有類似的機制。醫預法賦予機構主動關懷義務 在這樣的基礎下,醫預法正式將關懷納入法律,規範醫療機構於醫療事故發生時,對病人及家屬負有主動關懷義務,院內關懷過程有幾個重點:事故發生就要啟動關懷:新法不僅規範醫療機構應成立關懷小組、指定專業人員或委由專業機構團體來提供關懷,而且還必須在「醫療事故」發生一定時間內,主動啟動關懷機制,即時向病人、家屬進行說明、溝通,釐清可能爭議所在,而不是等到病方認為醫院應該為不良結果負責而提起「醫療爭議」才啟動。這樣的時機安排,已然包含了主動揭露與開放溝通的精神,除了緩和病方情緒、維繫信任外,也有助於後續調解程序平和進行。引進道歉法則精神,為主動揭露提供法律保護:不論是醫糾處理或病人安全文化的推動,揭露和表達歉意是非常重要的步驟,對於滿足病家資訊和情感上需要影響重大;但另一方面,因為擔心後續的訴訟和求償風險,往往使得這個步驟非常困難。法案為了鼓勵醫療人員在溝通關懷過程中,可以坦然揭露、勇敢表達遺憾、道歉或讓步,規範除非雙方當事人均同意,否則相關陳述不可以在訴訟中採為證據或裁判基礎,為建立良好的院內揭露機制提供基本條件。確保溝通無障礙,並提供資訊和權益上的協助:新法規範當病人或家屬因為語言文化因素,或是因聽力、語言功能等障礙導致溝通困難時,醫療機構需要提供受有訓練的人員,來輔助溝通進行。若病人符合藥害救濟、生產事故救濟或預防接種受害救濟的要件時,醫療機構應該要主動提供資訊和協助。當事人可尋求第三方公正專家意見,協助釐清事實:大多醫糾病家的共同訴求,是想要知道醫療過程中發生什麼事,以及是否發生不該發生的錯誤,但醫療具高度專業性,當醫病之間缺少信任時,可能導致關懷過程的說明無法發揮釐清事實的作用。新法設置收費制第三方專家意見管道「醫事專業諮詢」,在院內溝通階段,若醫病之間對於醫療事實或見解的認知差距較大,可共同擬具問題並備妥相關病歷資料,向第三方機構提出申請專家意見,用以輔助事實的釐清和說明。建構支持環境 為更積極的病人角色作準備對一般民眾來說,「事故關懷」法制化,可預期將帶來更加開放的醫療環境,面對醫療爭議,也可望終結求助無門、必須使用極端手段才能表達訴求的時代,有更多正式資源和溝通管道可供運用或選擇。病人及家屬將不再只居於被動接受服務的角色,而是可以主動提出疑慮、表達需要、參與溝通,成為病人安全的重要參與者。為了協助醫病雙方在溝通對話上做好準備,衛生福利部自108年起,也委託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成立醫療爭議關懷資源網站專區及諮詢專線(02-23510740),為醫療爭議當事人(病人、家屬、醫療人員)提供諮詢服務,傾聽事件發生經過,協助當事人釐清訴求和需要後,再給予後續處理方式或管道的建議,並適時轉介資源,有需要的民眾或醫事人員可以多加利用。參考資料:Vincent C, Young M, Phillips A. Why do people sue doctors? A study of patients and relatives taking legal action. Lancet. 1994 Jun 25;343(8913):1609-13.國內相關研究例如:吳建昌(2012),「醫療傷害無過失補償制度之分析及臺灣民眾態度初探」,台灣大學公共政策與法律研究中心,101年度研究計畫案期末報告。黃鈺媖、楊秀儀(2015),「病人為何要告醫生?以糾紛發動者為中心之法實證研究」,台大法學論叢,44(4):1845-1885。陳學德(2019),「醫療調解模式之實證研究─以病家為何告醫師為中心」,月旦民商法雜誌,,63期:109-144。‧醫療爭議關懷資源中心網站 https://medcare.tdrf.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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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01 醫聲.Podcast
🎧|未來台灣看不到外科醫師? 「副總統的醫師」陳晉興3大策略盼留住人才|理事長講堂EP6
走下手術台脫下乳膠手套,才發現院外天色已晚。清晨六時許,朝陽甫透出天際,他還要驅車前往位於基隆路上的台大醫院癌醫中心分院查房,並參加分院的院長室會議。下一站,是仁愛路上台大醫學院。講完課,穿過蜿蜒的迴廊,來到中山南路的台大醫院。下午的門診,超過百位患者等待他問診,排刀情形更是幾近緊繃。台大癌醫分院、台大醫學院、台大醫院總院「三點一線」,構築成台灣外科權威、台灣胸腔外科醫學會理事長陳晉興的日常。行醫逾卅年,執刀超過一萬五千台,前副總統陳建仁、知名媒體人陳文茜等人罹患肺癌時,都是由他執刀。陳晉興忙碌之餘,仍掛心台灣外科人才培育,過去的四大皆空,如今成為內外皆空:外科辛苦,又是醫療糾紛的高風險科別,他提出針對人才羅致困難科別設計獎勵制度的建言、帶領團隊開發外科醫師訓練用的虛擬實境模擬器,也鼓勵學生不因一時的醫療糾紛而放棄外科理想,以免台灣走上沒有外科醫師的未來。🎧立即收聽 按右下角播放鍵↓曾連續值班15天 靠成就感堅持至今陳晉興在1993年進入台大醫學院。大學四年級時,受到當時導師、台灣心臟外科權威朱樹勳啟發,早早就選擇走上外科之路。他回憶,當年朱樹勳突破法律匡線,完成台灣首例心臟移植手術,轟動一時,媒體大肆報導,十分激勵人心,「我當時就下定決心,希望做一個救人性命的外科醫師。」雖然一路走來十分辛苦,但陳晉興說,「成就感很大。」早年台灣醫師人數較少,患者相對尊重、感謝醫師,也因此醫師的社會地位較高。靠著這份成就感,陳晉興在外科的道路上堅持至今,不但當上台大醫院癌醫中心分院副院長,同時擔任台大外科教授,投身外科醫師人才培育,還曾獲台大教學傑出獎。「四大皆空」剩兩大 小兒外科人才缺乏最嚴重「說老實話,早期外科醫師缺乏就很嚴重。」陳晉興透露,在他還是醫學生的時期,外科是熱門科別。然而,因為醫學系較少,即使熱門,外科醫師人力還是相對缺乏。陳晉興說,在他開始當住院醫師時,曾經遇到兩位醫師值急診、兩位醫師值加護病房的情況,「一個人要值15天,幾乎每天都待在醫院、不能休息。」台灣的醫療人力,曾經經歷一段「四大皆空」時期—內科、外科、婦產科、小兒科都出現人力缺乏。時至今日,小兒科及婦產科的醫師人力,在政府因應少子化的政策鼓勵下已緩解,獨留內科、外科「兩大皆空」。陳晉興說,以外科而言,仍有相對熱門與相對冷門的科別之分,如整型外科及神經外科。前者因為未來可投入已成為趨勢的醫療美容,或成為開業醫師,故很受醫學生歡迎;後者則因患者較多,醫療費用多,醫師的經濟收入也較有保障,也有不少醫學生願意加入。反觀小兒外科、一般外科、胸腔外科與心臟外科,則是相對冷門的外科科別。陳晉興說,其中人力最缺乏的是小兒外科,除了患者人數較少,也因為考量到孩童家長因年紀尚輕,經濟能力也相對較弱,連帶醫師的收入也可能不如其他科別多。陳晉興說,若以小兒外科醫護人員和其他科別相比,因為小孩好動、血管又小,光是抽血的時間,就可能是大人的數十倍之多。然而,目前的健保點數至多僅有兩倍,無法反應該科別醫護的辛勞,導致新血不願意投入。種種現況,都讓外科醫師的人才來源陷入前所未有的困境。站在外科人才培育最前線,陳晉興對此特別有感觸,他提出「三大策略」,希望台灣儘早脫離外科人才缺乏的泥淖。策略一/「熱情無法一路燃燒」 醫院應設奬勵制度一位外科醫師的養成,從進入醫學院到能夠獨當一面,從容自信地為患者執刀,至少需要十年的時間。也因此,選擇外科,非常考驗醫學生的毅力。「光是住院醫師,我就當了七年。」陳晉興以自身經驗為例,他先在省立台北醫院(現為衛福部立台北醫院)擔任住院醫師,後來先入伍服兵役,退伍後又到台大醫院重新開始訓練。陳晉興表示,依照規定,當年胸腔外科住院醫師的訓練時間是五年;訓練結束之後,還要再當一年的「研修醫師」,協助老師做研究、擔任手術室助手。一位年輕醫師得要熬過這些訓練,才能升上主治醫師,在醫院開設門診、收治患者。不過,因為人命關天,不容差錯,真要能獨當一面為患者進行手術,其實還需要更多訓練、累積經驗。「來找我談,表明快要無法堅持下去的學生,不在少數。」外科醫師的訓練之路,絕不輕省,陳晉興說,面對極度忙碌的生活,要日復一日的堅持下去,一定要對外科「有興趣」。陳晉興說,對於喜歡外科的醫師而言,進開刀房就好像進樂園一樣,「你會很開心,整天下來都不覺得累。」若是對外科沒有興趣,及早轉行也許是更好的選擇,「如果真的有興趣,長久持續的做下去,慢慢的就會做出你自己的名聲。」不過,陳晉興也強調,光靠一股「熱忱」,還不足以成為年輕醫師留在外科的動力,政府、醫院應設計獎勵制度,才能留住人才。故陳晉興認為,除了健保給付的保障之外,在醫院的行政體系中,設立獎勵金制度尤為重要,「熱情沒有辦法一路燃燒,需要倚靠制度設計,給予經濟支持,才能長久。」知識補帖/一位專科醫師的養成,要經過哪些流程?國內現行6年制醫學院制度中,醫學院學生入學後,前4年是基礎醫學課程;接著大五、大六兩年時間,則進行臨床見習。醫學生畢業後,首先須接受「不分科住院醫師(Post Graduate Year, PGY)」訓練,2019年起規定訓練時間為期2年,並分為PGY1、PGY2兩階段。最後才得以分科至各科別擔任住院醫師(Resident, R),並接受專科醫師訓練。專科醫師的訓練時長,依照科別各有不同。依據規定,若在PGY2選擇進入人才稀缺的內科、外科、兒科、婦科,提早開始相關訓練,在專科醫師訓練時,可折抵一年時間。根據衛福部醫事司資料,專科醫師訓練年限最長者為神經外科、整形外科,須耗時6年。策略二/醫療糾紛成外科人才阻力 陳晉興:對患者不要欺瞞、真心相待醫療糾紛總與外科醫師聯想在一起;擔心遇到醫療糾紛,是醫學生選擇外科的最大「推力」之一。陳晉興說,醫療糾紛可說是擔任外科醫師的必經之路,「如果你都沒有醫療糾紛,那大概是開的刀太少、病人太少,所以取樣不夠。」他以美國大聯盟投手比喻,當一位投手球投得多了,一定有被全壘打、被得分的時候,防禦率不可能是〇。(相關新聞:「立法院三讀通過『醫預法』 醫糾事件需調解、評析先行」)開了破萬台刀的陳晉興,醫療糾紛自然沒少碰過,也是因此,他總可以用自身經驗鼓勵因醫療糾紛而身心受挫的學生。「對於每一個病人,我們一定要盡力。」陳晉興說,既然醫療糾紛因為病人體質的不同等原因而難以避免,外科醫師可以做到的是謹遵手術常規,每次手術全力以赴,盡心盡力,才不會留下遺憾。陳晉興指出,有時醫療糾紛「不見得是醫師犯錯,而是家屬的不諒解。」若與患者、家屬建立好關係,醫療糾紛就不易發生。「所以我現在有一個習慣,開完刀的病人,我一定給他我的手機。」當患者知道可以隨時聯繫得上醫師,心裡也就多一分「安心」。陳晉興把病人當朋友,真心相待。他也強調,對待病人要「真誠」,絕對不能欺瞞。若是外科醫師有所隱瞞,或是未明確告知危險性,一旦發生手術事故,或是患者生理反應不良而出現併發症等情況,對於患者、家屬的心理衝擊更大。陳晉興總是明確告知患者,手術的好處、風險分別為何,「不會因為要叫你來開刀,就避重就輕,說手術很簡單、危險性很小。」當醫療糾紛無可避免地發生時,陳晉興說,對於外科醫師而言,最重要的是保有同理心。患者因為醫療行為而蒙受損失,甚至失去生命時,對於患者、家屬,以及醫療團隊「都是很痛的事情。」陳晉興說,即使如此,醫師還是要正面面對,尋求法律顧問協助,醫院也會出面協助協調、和解,並協助支付和解費用。醫療糾紛對於外科醫師的心理衝擊,無疑相當的大。陳晉興坦言,「這需要隨著時間才能解決。」他鼓勵外科醫師,不要因為一時的醫療糾紛,而放棄了行醫救人的理想。策略三/虛擬實境模擬手術 強化外科醫師訓練品質 「教授,真的是你幫我主刀嗎?會不會請你的學生來主刀?」陳晉興患者的擔憂,為臨床經驗的重要性,下了最好的註解。陳晉興說,現在年輕醫師受訓時間雖較早年短,但以台大醫院體系為例,住院醫師仍需接受分派至雲林、新竹、癌醫中心等分院歷練,經過數年後,再回到總院擔任主治醫師。然而,當上主治醫師後,還需要累積非常多臨床經驗,才能把手術作好。「住院醫師要五到七年,主治醫師要差不多五年以上,才會慢慢成熟。」陳晉興說,若執刀的外科醫師沒有足夠經驗,患者出現併發症的機會也會增加。年輕醫師需要累積臨床經驗,又不能把患者拿來「練習」,將其生命置於風險中,於是有了「以豬代人」、虛擬實境(VR)等解方。陳晉興說,早期醫學院的訓練,是使用豬隻進行動物實驗,或利用大體老師讓醫師、醫學生練習解剖。然而,國內大體老師來源稀少,非常珍貴;若從國外引進,費用也很高。陳晉興說,日前台灣胸腔外科醫學會舉辦研習營,利用豬隻與大體老師,讓會員實際演練胸壁重建與肋骨骨折手術。這場四十餘名會員參加的活動,成本超過一百五十萬元。雖由學會與合作廠商全額補助,會員不必支付高額費用,不過陳晉興直言,「這不是常態。」陳晉興透露,近期台大醫學院考慮與廠商簽約,購買或租用虛擬實境手術模擬器材,供醫學生、年輕醫師學習;台大醫院外科團隊,在陳晉興的帶領下,也正透過與廣達電腦股份有限公司、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原科技部)的產學合作計畫,開發未來可用於外科醫師訓練的「虛擬實境手術模擬系統」,該系統未來除了用於訓練,也可以輸入患者的各項參數,在手術前進行實戰演練,降低手術意外發生率。藉由虛擬實境的手術模擬系統,醫學生或年輕醫師,可以在不傷及患者的前提下,熟悉手術器械的使用,進行切割、止血、縫合等手術過程的操演。陳晉興說,此系統雖仍無法與真實開刀房情境相比,「但是感覺不錯、還蠻有真實感,你真正要用的時候,馬上就可以上手。」「比如說,我們明天要開一個很複雜的手術,如果可以透過這個虛擬實境,把病人資料建置到電腦,在開刀前就可以先練習、先了解病人的解剖構造。」陳晉興說,這就像飛行員要駕駛模擬機,「從台北到紐約,已經開了上百次,真正上場就不會很慌張。」他指出,在國外許多醫學院、醫學中心,針對醫學生的訓練,都已朝向虛擬實境,「除了保障患者權利,也能夠兼顧年輕醫師的訓練品質。」台灣外科醫療名列前茅 陳晉興:應引以為傲「台灣其實必須要為我們的醫療成就驕傲。」陳晉興說,台灣不少胸腔外科的研究論文,在世界名列前茅,舉例來說,他在2011年發表於國際期刊的一篇論文,已累積逾兩百次引用,相當驚人。此外,陳晉興與其醫療研究團隊,領先全球,發明了不必使用呼吸管,僅需透過靜脈麻醉的微創手術。他更曾獲邀於維也納舉行的2016年世界肺癌大會演講,並在捷克進行兩台示範手術,「幫兩個歐洲人,一個做肺葉切除、一個做楔形切除的手術。」可見台灣外科醫療水平已超越部分歐洲國家。 走過艱難的訓練,躍上國際為台爭光,又成為培育人才的醫學教授。陳晉興的經歷,可說是台灣外科醫師的一幅縮影,提醒著初踏上救人之路的年輕醫學生,「選擇一條難走的路,也許可以走得更精彩。」(看陳晉興最新著作:「開卷有醫|陳晉興:肺癌死亡率高且健保花費居十癌之首,全民須謹慎面對」)陳晉興小檔案現職:台灣胸腔外科醫學會理事長台大癌醫中心分院副院長台灣大學醫學系外科教授經歷:美國德州大學MD Anderson癌症中心研究員台大醫院創傷醫學部主任台大醫院胸腔外科主任學歷:台大醫學院臨床醫學研究所博士台大醫學系醫學士獎項:台灣大學教學傑出獎財團法人青杏基金會青杏醫學獎財團法人徐有庠先生紀念基金會有庠傑出教授獎台灣醫學會故高天成教授紀念演講獎Podcast工作人員聯合報健康事業部製作人:韋麗文主持人:林琮恩音訊剪輯:滾宬瑋剪輯協力:林琮恩腳本規劃:林琮恩音訊錄製:滾宬瑋特別感謝:台灣胸腔外科醫學會、台大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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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1 新聞.元氣新聞
立法院三讀通過「醫預法」 醫糾事件需調解、評析先行
立法院於5月30日三讀通過「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簡稱醫預法)。衛福部表示,為解決長期以來,醫療爭議訴訟衍生的醫病關係對立、高風險科別人才流失及防禦醫療等問題,衛生署於民國89年提出「醫療糾紛處理法」草案,並自106年起推動「多元雙向醫療爭議處理機制試辦計畫」。近年法院受理的醫療糾紛訴訟案件已明顯下降。為建立妥速醫療爭議處理機制,促進醫病和諧關係,並營造重視病人安全文化,以提升醫療品質,衛福部遂於107年提出醫預法草案,如今立法通過,本法案以「保障病人權益、促進醫病和諧、提升醫療品質」為目標,並秉持「即時關懷」、「調解先行」、「事故預防」等三大原則,全文共計45條。衛福部指出,首先是溝通關懷,醫療機構應組成醫療事故關懷小組,99床以下醫院及診所,囿於規模可指定專業人員或委由專業團體提供;醫療機構於醫療事故發生後,應即時進行病人關懷及協助,適時說明、建立互信,以緩和醫病緊張關係避免發生爭議。其次爭議調解,為地方衛生局應組成醫療爭議調解會,不論民、刑事醫療訴訟,均應先經調解,調解期間以3個月為限,必要時可延長3個月。另一方面,中央主管機關應委託政府捐助設立財團法人或捐助成立財團法人,導入中立第三方提供醫事專業諮詢及醫療爭議評析,以協助爭議調解過程拉近雙方認知差距,消弭爭議、促成和解。調解成立送法院核定,具司法效果,以減少訟累與社會成本。第三為事故預防:醫院應建立內部病人安全管理制度,形塑不責難的病安通報與風險管控機制;醫療機構對於發生之重大醫療事故,應主動進行根因分析、檢討改善,並通報主管機關;另中央主管機關對於特殊的醫療事故則可成立外部專案調查小組提出報告,內容應以發現事實真相、共同學習為目的,以預防再發提升病人安全。衛福部表示,「醫預法」是以營造病人安全文化為目標,鼓勵自主發掘問題追求改善,因此明定於溝通關懷、爭議調解過程的陳述,及醫療機構內外部自主通報、根因分析與改善內容,均不得採為訴訟證據或裁判基礎,也不得為相關行政處分基礎。若醫療事故有關人員涉及違反法律所定的行政或刑事責任,應就其有無主動通報、積極配合調查或提供資料,為處罰或科刑輕重審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