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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性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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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3 新聞.元氣新聞
變更法定性別須手術9月23日宣判 伴侶盟盼廢除
跨性別者若要變更法定性別,依照現行規定必須有合格醫療機構開具的手術證明,伴侶盟協助跨性別者提起行政訴訟,9月23日將宣判,盼內政部能廢除相關規定。依據內政部函釋規定,跨性別者若要變更法定性別,當事人必須出具2名精神科專科醫師評估鑑定診斷書,以及合格醫療機構開具的手術證明,若是要由女性變更為男性,需摘除乳房、子宮、卵巢;若要由男性變更為女性,則被要求摘除陰莖及睪丸。跨性別女性小E於民國108年10月前往桃園市大溪戶政事務所,在不遞交「摘除器官手術完成診斷書」的情況下要求將身分證的性別登記由男改為女,後經訴願遭駁回後於109年3月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召開言詞辯論庭,預計9月23日宣判。該案委任律師、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常務理事許秀雯表示,性別認同屬於基本權,但台灣現行的性別變更登記規定,是強迫人民必須傷害自己的身體才可以變更性別,而相關規定竟然是依據內政部一紙函釋,這已違反法律保留原則,不可能通過憲法比例原則的審視,且目前全世界主要國家都已取消變更性別的手術要件,這是明顯的國際人權趨勢。委任律師謝孟釗也指出,衛生福利部早在103年9月18日就已變更見解,認為變更性別不必然要摘除性器官,並已將上述變更見解函告內政部,在103年11月18日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法令檢討小組中,該次會議主席也依照前揭衛福部變更後見解明確裁示「請內政部參酌前揭建議,對於申請辦理性別變更登記當事人,應尊重其意願,不必強迫規定必須要摘除性器官」,在在可見現行內政部函釋是內政部行政怠惰的違法產物,不應繼續存在,更不應繼續成為跨性別者換證障礙。不過,伴侶盟表示,大溪戶政事務所仍舊當庭表示,即便衛福部對內政部函釋有不同意見,但只要內政部沒有變更函釋見解,戶政人員只能依法行政。伴侶盟指出,伴侶盟今年3月為此發動聲援連署,目前已超過850人參加,呼籲大眾應更瞭解台灣跨性別者、台灣政府應取消強制手術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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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5 新冠肺炎.COVID-19疫苗
女性接種疫苗經期紊亂 婦產科醫師:暫時免疫反應
接種新冠疫苗常見副作用包含,發燒、接種部位腫痛,與肌肉痠痛等,也有不少女性發現,「打完疫苗月經就來了」、「月經比平常還要不舒服」、「經期變亂了」等等,婦產科醫師蔡鋒博說,疫苗啟動身體免疫反應,發揮的暫時性作用,並不會有長期性的影響。打完疫苗月經紊亂,比台灣先早一擴大接種的英、美皆有相關資料。外媒報導,部分停經婦女、服用賀爾蒙藥物,甚至跨性別者,接種疫苗後產生出血狀況。太陽報6月底指出,英國藥物及保健產品管理局回收4000份監測報告,30至49歲的女性的不良反應顯示,接種疫苗後經血量更多,截至5月 17 日,AZ疫苗有2734例通報,另有1158例與輝瑞疫苗有關,66例屬於莫德納。新冠疫苗並非先例,蔡鋒博說,女性排卵,與子宮內膜的增長和剝落,需要借助免疫細胞完成,而過去施打流感疫苗、子宮頸癌疫苗(HPV疫苗)就都有女性異常出血的報告,所幸都是暫時性的反應。他指出,接種疫苗所產生的免疫反應都屬於短暫現象,新冠疫苗並無研究指出增加流產、不孕的副作用,呼籲女性可以放心接種。蔡鋒博說,雖說短暫性出血對人體無害,但停經後的婦女可以再加以注意,因其本身是子宮內膜癌的好發族群,若有疑慮可以就診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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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22 科別.精神.身心
變性網紅稱懷孕引撻伐 精神醫提醒這可能性籲多點寬容
變性網紅罔腰自曝懷孕三個月,曬孕肚及超音波照片,引起網友指責、醫師打臉,甚至言地方衛生局都表示將對其言論展開調查。在一片撻伐聲浪當中,有精神科醫師溫柔提醒,跨性別者是處遇最邊緣的性別少數,心理壓力和自殺率都是最高。提醒社會各界,在無法完整了解其狀況前,也不宜快批判和下定論,應多點寬容,考量「假性懷孕」相關風險因素,將她當成一個需要幫忙的對象,周遭的人也協助她接受仔細的評估和了解。嘉南療養院成癮暨司法精神科主任李俊宏表示,「假性懷孕」是堅決相信自己已懷孕、並表現出許多懷孕症狀和體徵的心理病理臨床綜合症,常見的風險因子包括一些特殊經歷。例如有些個案本身因為無法懷孕,又有非常強烈的意願想要懷孕,會過度關注自己的身體感覺,會將腸胃道蠕動當作胎動,衍伸信以為真的強烈意念。李俊宏表示,另有些人則是經歷過重大失落或創傷,例如前胎流產、曾經胎兒或孩子死亡、被親密伴侶虐待的創傷經驗等,這些重大失落經驗,可能引發假性懷孕的心理代償。還有些精神疾病也是假性懷孕的風險因子,例如憂鬱症,有時也會有類似的症狀。假性懷孕的心理信念之強烈,有時候會反過來影響生理,有些女性甚至會經期混亂、停經,導致個案更加深確信自己懷孕。李俊宏表示,假性懷孕代表身心都有需要協助的地方,加上此個案是跨性別身分,屬於LBGT族群當中心理壓力、自殺率雙雙都是最高的一群,呼籲社會大眾以關懷代替指責。希望社會多點寬容,不要太急著去批判她,反而要將她當成一個需要幫忙的對象,周遭人協助她做評估、更仔細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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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7 新聞.杏林.診間
醫病平台/跨性別是跨越了什麼?從各學界觀點來看性別多元
【編者按】本週的主題是「多元性別教育」。這幾年同志友善的實務議題在台灣社會受到更多的重視,同時也看到政府立法方面也有更開放的空間。在偶然的機會聽到徐志雲醫師對醫護人員繼續教育的演講,才發覺這議題迄今未曾在這專欄介紹過。非常高興有機會邀請徐醫師的團隊寫了這三篇文章,讓我們有機會循序漸進地更了解這重要的議題。本文由原作者改寫自泛科學〈關於生理性別、社會性別、性別認同和性傾向,你搞清楚了嗎?——從《阿莉芙》談性別多元與跨性別〉近年來,諸多不同面向的性別議題與性少數主體,於台灣社會的視野中浮現;從亞洲第一的同性婚姻平權立法、到我們的跨性別閣員,都讓台灣成為世界的焦點。而與其相關的學界,如心理學、社會學、人類學等等,大抵上又是怎麼看待性別多元的呢?本文將對此做基本的介紹。性別是什麼? 要談性別多元,就不能不先了解什麼是性別。在英文裡,「性別」至少包括以下兩種不同意涵:●性(sex):指的是跟生理/身體相關的性別,或稱生理性別。●性別(gender):指的是我們在社會上表現出的性別身份,或稱社會性別。從日常生活經驗裡,我們或許遇過一些女生,她們不但一點都沒有「女人的樣子」,甚至可能「man」得要命;這裡所謂「女人的樣子」、「man」,就是社會性別──因為那是社會文化下的性別角色,跟生理性別沒有絕對的關係。只不過,在傳統的性別框架裡,「生理面向的性別」與「社會面向的性別」是掛勾在一起的:男人就要有「男人的樣子」、女人就要有「女人的樣子」,但女人和男人哪可能只有一種樣子呢?生理性別只有男女?說到生理性別,大多數人第一時間想到的,就是男性與女性兩種分野;然而,現在生物學界認知到,事情遠比原先想像的複雜許多,如《科學人》雜誌英文版2017年9月號(以及台灣中文版2017年10月號)的文章〈別只看XX或XY〉,就探討了生理性別的多樣性光譜――很多時候,生理性別並非只有男女這麼簡單:可能擁有各種樣態、或者無法簡單分類。社會性別的跨越歷史與文化至於社會性別,歷史上也有很多跨越男女分界的紀錄。例如,歷史學家羅提凡.保羅(Lotte Van de Pol)和魯道夫.戴克(Rudolf Dekker)在1989年的研究中,發現光十七、十八世紀的荷蘭,就有一百多起女性偽裝成男性的案例記錄。同時,社會性別的跨越不但早就有之,人類學家也發現,在許多文化裡,男女也不是唯二的性別選項。在印度,閹人(Hijras)已有兩千年以上的歷史,屬於男女之外的第三性,以往被認為擁有特殊的祝福或詛咒能力;北美原住民中,存在雙靈(Two-Spirit)的概念──同時擁有兩種性別靈魂的人,被視為具有特殊的藝術和精神特質,能夠成為兩性間的調停者。不僅如此,在台灣原住民中,也存在非男女二元的性別體系。跨性別是什麼?在談論跨性別的時候,有兩個名詞常被提及:變性者(TransSexual):其認同的性別和出生時的生理性別不一致,並可能透過醫療等外力去改變身體,以符合自身的性別認同。變裝者(CrossDresser):穿著被社會歸類為異性服飾的人。跨性別一詞於早期被發明出來的時候,乃作為變性者的對照,指的是不想改變生理性別,但以另一個社會性別角色身份生活的人。然而,隨著時間演變,跨性別一詞涵蓋範圍逐漸擴大;到了1990年代,變性者和變裝者也被納入跨性別的定義裡。時至今日,跨性別已成為語彙的大傘,底下包括許多不同次族群。若參照美國心理學會對跨性別的定義,我們大致可以說:不論是內在的性別認同,或者外在的性別表現(像是社會性別、性別裝扮等等),只要跟男女二分的主流社會期望不同,均可被涵蓋在跨性別底下。習慣上,跨性別(Transgender)也常和女同性戀(Lesbian)、男同性戀(Gay)與雙性戀(Bisexual)合稱LGBT。同性戀與跨性別在以往,性傾向和性別認同議題常常被混為一談,跨性別也容易被誤認為同性戀者;但事實上,跨性別者並不總是喜歡生理上的同性──社會性別、性別認同和性傾向並無絕對關係。不過,需要強調的是,跨性別和同性戀的分界,並非總是清楚的:在個人層次,很多時候可能是曖昧模糊的,端看當事人的自我認定。例如,有些由女跨男的跨性別者,年輕時會認為自己是陽剛女同性戀,後來經過摸索,才發現自己更適合當個跨性別者。就台灣的用語慣例,「同志」一詞原常用來指稱同性戀者;然而近年來,隨著同性戀之外的性少數主體現身,「同志」也會作為性少數族群、或LGBT社群的統稱,依文字或語境脈絡而定。例如,每年在台北舉辦的「台灣同志遊行」,英文名稱便為TAIWAN LGBT Pride。性別知識的演進隨著科學日益發達,我們對性別的知識也越來越豐富。舉例來說,十八世紀的科學家,當發現男性的大腦平均較女性的大腦更重時,認為這是男性比女性聰明的證據──但現在我們已不這麼想。又如,著名人類學家瑪格麗特.米德在1935年針對部落的研究發現,生理性別和性別氣質、社會性別並沒有絕對的關係;即使生理結構都是男性/女性,在不同的地方與文化下,表現出來的性別角色可以非常不同──社會文化參與了性別角色的塑造。以往,生理性別與社會性別、性別氣質、性傾向等掛勾在一起,組成性別刻板印象套餐;一旦生理性別決定了,你的其他性別特質就必須照刻板印象走,否則會受到社會的異樣眼光或打壓。現在,我們愈來愈認知到,每個人的性別特徵都有所不同,性別差異是光譜式的,而非傳統二元式的;社會性別的跨越也是跨時代、跨文化的現象。從這個角度來看,跨性別其實也是人類社會中正常的性別體現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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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3 新聞.杏林.診間
醫病平台/同性戀都可以結婚了,我還是對同志一無所知?
【編者按】本週的主題是「多元性別教育」。這幾年同志友善的實務議題在台灣社會受到更多的重視,同時也看到政府立法方面也有更開放的空間。在偶然的機會聽到徐志雲醫師對醫護人員繼續教育的演講,才發覺這議題迄今未曾在這專欄介紹過。非常高興有機會邀請徐醫師的團隊寫了這三篇文章,讓我們有機會循序漸進地更了解這重要的議題。同志是什麼?這幾年,台灣民眾很常聽到「同志」、「同性戀」、「同性婚姻」這些名詞,但大部分的人仍對同志一知半解,甚至受到網路謠言的誤導,而將同志視為毒蛇猛獸、破壞家庭倫常的異類。我是一位精神科醫師,也在台大醫院開設了同志諮詢門診,專門諮詢同志因為社會壓力、污名而導致的情緒困擾。我常到各個醫療院所、醫學年會演講,主題經常是多元性別以及性別友善醫療,因此也發現仍有許多醫療人員對於同志存在著誤解。現代醫學非常清楚地告訴我們:同志不是疾病、不是異常,而是人類多樣性的正常展現。但究竟同志包含了哪些族群呢?在傳統觀念當中,對於人往往僅限於男女兩種性別的刻板想像,但性與性別的豐富與多樣絕不僅於此。很多人以為同志就只有同性戀,但事實上,同志的定義隨著社會演進也逐漸變化當中,在華語地區,當代「同志」的範圍已逐漸擴充至泛指LGBTI(Lesbian, Gay, Bisexual, Transgender, Intersex),意指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陰陽人(或翻譯為間性人),進一步包括非異性戀、非二元性別的所有性/別少數者。原來不同性傾向的人有這麼多同志族群中,大眾最常聽到依然是男、女同性戀,同性戀是一種性傾向(Sexual Orientation),性傾向是指一個人在身體、浪漫情懷或情感方面被其他人所吸引。男女同性戀者喜歡與自己相同性別的人、異性戀者喜歡相異性別的人、雙性戀者則可能喜歡相同或不同性別的人。除此之外,性傾向還有泛性戀、無性戀等其他各種可能性。那麼,社會上到底有多少人是同性戀、雙性戀呢?2012年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第六期第三次調查計畫,是我國第一個有系統地蒐集國人性傾向資料的大型學術調查,研究結果顯示,94%的受訪者自陳為異性戀,1.7%自陳為雙性戀,而僅有0.2%自陳為同性戀,不確定、不知道與拒答者共占4%(章英華、杜素豪、廖培珊,2013)。由於性少數的受訪者可能對於調查過程中「出櫃」的風險感到顧慮,不見得願意回答真實的性傾向,且此數據中同性戀比例遠低於歐美國家的大型研究結果,因此普遍認為該調查可能低估了性少數者的比例。楊文山與李怡芳(2016)則利用了2011年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台灣青少年成長歷程研究」進行分析,結果顯示,台灣北部24至29歲年輕人口中,有2.85%的男性自我認定是同性戀、女性則有5.21%自我認定是同性戀,且有8.86%的男性和27.65%的女性自我認定「不是異性戀」。不論在性慾望、性行為或性傾向認同等層面,女性同性戀傾向的人口百分比皆較男性多,此與西方研究結果相似。當代醫學對於同性戀的看法目前已知的、可信的科學證據,都顯示性傾向不是一種任意選擇、也不是外力可以改變的。世界精神醫學會(World Psychiatric Association, WPA)在2016年發布之〈性別認同與同性性傾向、性吸引與性行為之立場聲明〉強調:「性傾向是與生俱來,並由生物、心理、發展與社會因素等所決定。」世界醫師會(World Medical Association)在2013年10月於巴西召開之第64屆世界醫師會大會也通過〈人類多元性傾向聲明〉,強調「世界醫師會譴責所謂的『轉化』或『修復』性傾向的療法。這些作法構成對人權的侵害,更是不合情理的行為,應被譴責並接受制裁與處罰。醫師參與此類行為的任何步驟都將違反醫學倫理」。也就是說,不論你是同性戀、異性戀、雙性戀,性傾向都不需要改變、不需要治療。台灣精神醫學會也在2016年12月26日公開發表〈支持多元性別/性傾向族群權益平等和同性婚姻平權之立場聲明〉,文中強調:「台灣精神醫學會支持政府應提供多元性別/性傾向者在法律與社會上的平等保障,包括醫療照護、反霸凌、反歧視、合法而完整的婚姻等權益,並給予多元性別家庭在生養、領養、撫育小孩上有完整的法律義務及權利,這將對同志家庭中的孩子提供重要的保護。」世界頂尖醫學期刊《新英格蘭醫學雜誌》(The 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曾在2014年和2015年兩度刊出文章支持同性婚姻,文中明確指出:「同性婚姻合法化是降低社會汙名的直接做法,能有效改善同志族群的身心健康。」台灣也在2019年5月24日實施《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使我國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的國家。醫療人員對於同志該有什麼樣的態度與觀念身為醫療人員,我們有社會責任經由倡議與衛教來改善社會的不平等,其中包括性別認同和性傾向相關的不平等。因此,醫療人員應該理解多元性別,當為性少數個案(例如同雙性戀、跨性別者)進行醫療及心理照護時,應以肯定式態度做為基本立場,避免對於性少數個體存有誤解、歧視,或落於性別刻板印象。在行政、立法或司法單位,決策過程中也應考量人民健康促進之面向,納入醫療實證,重視弱勢族群(包括婦女、性少數、兒少、經濟弱勢、以及被體制排拒於外之族群)的基本醫療權益,以符合憲法中平等權之核心價值。至於在醫療院所當中,也必然會有多元性別的員工,也應該照顧到同志員工的權益,讓不同性別、性傾向的員工,都能在醫療體系中自在地貢獻所學,這也是社會不斷進步的過程當中,醫療領域應該與時俱進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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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31 性愛.性別議題
國際跨性別現身日 伴侶盟調查:近6成遭原生家庭不友善對待
今天是國際跨性別現身日,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公布「跨性別人權現況問卷調查」結果,有近6成跨性別者曾遭原生家庭不友善對待,近7成4跨性別者在國中階段遭受騷擾、霸凌等,超過5成在日常生活中「不敢去上廁所」。伴侶盟呼籲政府政策應看見跨性別群體多樣性、國小課程應納入性別認同知識。伴侶盟今天公布「跨性別人權現況問卷調查」,這份調查從3月14日上線到3月25日,共592人填答,留存576份有效問卷。調查結果顯示,近6到8成的跨性別者在國中前摸索並建立自我性別認同,但也是在這個關鍵階段,有高達47.68%受訪者曾在校園遭不友善對待, 其中國中階段情況最為嚴重,佔74.09%,而當跨性別學生遭霸凌時,則有高達75.30%選擇不處理,尋求官方管道協助不到1成。調查也指出,59.65%的跨性別者遭受到原生家庭的不友善對待,其中言語暴力高達94.82%、情緒暴力也有48.48%,家人強行矯正輔導、就醫者也高達48.78%。生活日常經驗裡,55.41%跨性別者曾「不敢去上廁所」,另有24.32%延遲或不願就醫,22.01%在買服飾、配件時遭到店家或顧客刁難,18.53%曾在公共空間被騷擾或攻擊達18.53%;職場上,約有近4成跨性別曾因性別因素在職場上遭受歧視或罷凌,其中有41.88%因跨性別身份不予錄用。跨性別者Alice說,跨性別者在工作、就學、就醫、甚至上街光街都相當困難,有人因不敢在外上廁所,整天憋尿憋到生病,也有人為了存到性別重置手術的高額費用,到八大行業上班,更有人被家人趕出家門,也有人曾被公司要求到一樓大廳上公廁。伴侶盟秘書長簡至潔表示,問卷結果顯示,有52%填答者選擇單一性別認同,僅填答男或女性,另有48%填答非二元性別、既是男也是女、性別流動、跨性別、或無性別者,顯示其實跨性別群體在自我性別認同上有多樣面貌、差異,只採「男變女」或「女變男」二元化分類,無法充分理解跨性別者的生命經驗,因此國家曾拋出的第三性別政策,有人支持也有人反彈,建議跨性別政策應更細緻與社群溝通。為改善跨性別人權處境,伴盟提出7項訴求,包括取消強制手術、性別重置手術納入健保給付、性別登記與變更政策廣納跨性別群體意見、看見跨性別群體多樣性、政府性別統計應納入跨性別、停止區分異性婚同性婚、國小課程就應納入性別認同相關知識。伴盟監事、國小老師劉芳良表示,問卷裡有高達7成跨性別學生遭不友善對待時,選擇不處理,代表這群孩子為了生存,在最壞的處境選擇吞忍,教育的責任應該是讓所有孩子在認同上得到安適,而不是帶著困境一路長大,大家都說不要讓孩子輸在起跑點,也沒有一個孩子應該在性別認同輸在起跑點上,跨性別也是美好的孩子, 期許每一個老師都能成為跨性別孩子的重要支柱,讓每個孩子都能健康快樂成長。